之前的塑化劑、毒澱粉,到最近的香精麵包、越南進口米混充台灣米,一再的引發國人對食品安全的恐慌。
事件會暴發,是因為消費者有所質疑送檢才使真相大白。唯當量販業者向山水米公司查證,廠方還說沒問題,不料隔天董事長出面道歉,辯稱是「標示錯誤」;唯檢方調查後業者始坦承以越南米混充台灣米,顯然事發時的辯詞是蓄意「二度欺騙」社會。結果只是輕罰20萬元,政府實在愧對國人。
可議的是該公司過去紀錄不良,100年被查獲不合格的有8件,101年有10件,這次越南混充台灣米是該公司第19次違法,且已售出五六萬包,不法利益可觀。
這樣的公司可以一再欺瞞消費者,難道政府沒有責任?該公司董事長還以計算違規次數「我不是最多的!」做辯解,顯見這種視消費者權益為無物的米商不只一家,也意味著政府對糧商管理的鬆散,也因此我們不禁要問「食安管理,政府在哪裡?」
讓人遺憾也令人生氣的是政府對於食品安全管理,始終缺乏積極主動查察效能,時時處於被動等待檢舉的消極做為,致使不肖商人抱持「能騙就騙、能撈就撈」的心態經營,加上官方常以「人手不夠、經費不足」為由疏於查察,致使黑心食品充斥社會,引發消費者「食在不安心」的疑慮,而大罵政府無能,難怪馬政府民調始終低迷不振。
醒報5周年社慶時,林社長為食品安全親向馬總統請命,「希望馬總統能講重話,保障民眾生存的安全。」馬總統表示,「林意玲社長的建言,我一向樂於接受。」但願總統能說到做到,別讓人民繼續食不安心。
「人手不足」絕不是食安管理成效不彰的好理由,做為管理部門的官員,對食品安全應有足夠的「敏感度」,這是職責,不是苛求。例如各大賣場一年四季都在賣「池上米」、秋節前到處都賣「麻豆文旦」……,這種「標示不實」的行銷方式,難道沒有欺騙消費者之嫌?卻從不見相關單位有所做為。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關係到國人的生活品質和身體健康。任何食品偏離正常範圍的「超高價、超低價、超美味、超營養、超人氣......」時,主管單位就應該多加監控查驗,主動積極的為民把關。有為的政府是讓人民吃得安全、活得安心,能不能做到?端看有沒有用心、決心而己,因為公權力在政府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