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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進修 課程內容應講究

李東雲 / 退休教師 2013/09/17 14:06 點閱 3774 次

為了推動十二年國教,教育部要求全國國中小教師一定得研習五堂課、共十八個小時。臺中市和高雄市甚至將教師進修列入考績,沒參加研習的教師,考績不得列為甲等;如果研習時數不足,考績也會受到影響,因而引發部分教師的反彈。

各方都有觀點

校長協會認為,應將教師進修列為義務,才能精進教師專業;全教總卻認為,進修對教師不只是義務,更是權利和福利,唯不能以行政指導的方式強制教師進修;也有教師強調進修是好事,但目前很多研習內容非常無趣,進修只是浪費時間,被迫參加也只是在課堂上打瞌睡、玩手機。三方說法都值得重視。

事實上時代在改變、在進步,「進修」對任何行業都是必要的,否則跟不上時代。尤其教育工作更需要與時俱進,靠著「課本、黑板、粉筆、測驗卷」教書一輩子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參加研習事半功倍

現代教育即使是小學,也有許多新知識、新教材、新教法、新教具……需要老師去鑽研嚐試。這些新事務的認知和應用,自行摸索成果有限,必須參加進修研習,始能獲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說進修是老師的義務、權利或福利都沒錯,更重要的是進修能使教師成長,同時帶動學生和教育的共同成長,所以要讓老師有參加進修的興趣,才能獲得更好效果;否則混時間、打瞌睡、累積點數的研習,時數再多也無效。

有老師認為「研習內容無趣」,事實確實如此,基層老師幾乎都有此等經驗,有些進修研習形同「雞肋」活動,有的進修活動純為消化預算,課程內容真的讓人興趣缺缺,致使教師參與意願不高。也因此教育部未來應該改變研習方式,提高進修課程的品質,才可能提升老師的參與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