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

私校退場法 猶在未定之天

張瑞雄 / 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校長 2013/09/20 14:13 點閱 3721 次

對於爭議多時的私校退場機制,行政院長江宜樺要求教育部在一個月內,與相關部會共同研議教職員權益、校產土地活化利用等相關私校退場機制,以協助私校退場與轉型後的良性發展。

少子化來得又快又急,國家總算注意到其嚴重性,但教育部在處理時一定要有彈性,要注意到各校不同的差異,千萬不能死板板定幾個條件然後一體適用,對學校落井下石或誤殺好校。

其實大部分學校並不是辦學不力,而是少子化和地點的關係,所以不管學校如何努力或辦得再好,學生人數仍是有限,所以千萬不要將學校汚名化,要退場的學校不一定就是不好的學校,只是時不我予。教育部要秉著哀矜勿喜和同情的精神,否則容易起糾紛。

除了少子化之外,這幾年教育部不准國立大學調漲學雜費,對國立大學也沒有縮減計畫,造成學生大量湧入國立大學,這也是元兇之一。如果國立大學和私立大學收一樣的學雜費,那誰比較有競爭力還很難說。所以教育部應該盡速塑造公私立學校立足點平等的競爭環境,否則未來大學「天下為公」的預言就會實現。

退場法最主要的還是校地和校產的處理問題,若仍然是一切歸地方政府,對私校董事會沒有誘因,所以到時只會拖延擺爛。很高興現在內政部總算同意可以有一些彈性。不過重要的是教職員的資遣和學生的安排,其所需要的資金來源要如何解決,董事會不可能再掏腰包,所以校產的處理是關鍵。

但校產如果出售給私人,其過程必定曠日廢時,建議國家先成立基金來收購校產,學校再用此收入來處理教職員工問題,這樣過程會比較平順。

另外奉勸教育部要謹言慎行,不要老是說那幾校列入觀察名單,逼得老師和學生抓狂。有學校雖然人數少於三千,但學校財務健全,辦學規矩,老師認真教學,每位學生畢業後都百分之百就業,且工作機會很多,難道這種學校要列入觀察名單嗎?

總之校校有本難念的經,每校狀況不同,處理的方法也要有所分別。但更重要的是要趕快修改相關的法律,不過以目前行政院和立法院的狀況來看,恐怕是夜長夢多,學校倒光了,退場法還不知躺在甚麼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