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病假不該被刁難 勞團盼保障15天

呂翔禾 2025/11/10 13:33 點閱 365 次
勞團10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勞動部確保勞工請病假權益,雇主不能有不利待遇。(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勞團10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勞動部確保勞工請病假權益,雇主不能有不利待遇。(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請病假雇主不能扣考績,1年至少應該可請15天!」台鐵產業工會等勞團10日冒著大雨在勞保局前召開記者會指出,長榮、醫療業與台鐵都傳出請病假被打壓的狀況,勞動部10日召開「病假權」公聽會,盼勞動部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給予至少15天病假,且不可對勞工有不利待遇。

難請病假有損健康

台鐵產業工會秘書長朱智宇強調,台鐵員工近日因病假續請,遭資方記曠職懲處打壓,長榮航空空服員則因為公司制度不敢請假就醫,最終延誤治療喪命;醫療業工會對員工請病假也屢傳頻繁懲處,這些事情都顯示,在台灣職場普遍存在「請病假就是濫請」的刻板印象,讓勞工被迫在健康與飯碗中二選一。

朱智宇指出,許多雇主仍會以「病假審查」、「全勤獎金」與「晉升考核」等管理手段,變相懲罰請病假的員工,甚至要求勞工「提早預告」疾病或強制提供醫生診斷證明等醫療資訊等,對勞工請病假做出不利處分,讓「請病假變成職場風險」,這樣的現象其實與總統賴清德欲推動的「健康台灣」背道而馳。

請假不能不利處分

「病假權要落實,才有健康台灣!」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姚光祖指出,職場上如今還有許多請病假後,雇主會有不利待遇的狀況,希望未來可以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應明文保障「病假權」,且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影響其全勤獎金或類似之獎勵、考績或為任何變相之不利處分。

台鐵員工,遭刁難當事人王傑強調,現任台北站長上任後,請病假1天就要提供就醫單據、2天就要診斷證明書,就算提出就醫單據,表示看診後因為病況有休養需求,但遭站長扭曲成「連續兩天病假」,還要求提供診斷證明書,即使附上醫生的藥單、打報告說明,仍面臨2日曠職、小過處分,盼勞動部修改規則,保障勞工請病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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