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加碼婚育宅租金補貼1.5倍,育嬰留停假可以以日為單位請假,鼓勵生育!行政院4日宣布,將優先讓婚育族入住社宅,並加碼補助租金1.5倍,每生一胎再加碼0.5倍;另外,勞動部也宣布,明年育嬰留停可以改成以日為單位請假,另外還有小時為單位的家庭照顧假,讓雙親育兒兼顧工作可更彈性。
助5.2萬戶婚育家庭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指出,婚育宅概念主要是結合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3大居住政策,透過「補貼金額加碼」、「申請資格放寬」、「增加補助項目」、「優先入住社會住宅」4大方向,初期有望讓5.2萬戶青年及婚育家庭受惠。
針對婚育族群、新婚及育兒家庭提高租金補貼,符合婚育家庭資格者可再擴大加碼,自登記結婚2年內加碼補貼50%。
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對於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或新婚家庭,放寬修繕補助可用於提升育兒居家安全,如新增防墜設施、防撞條、防撞地墊、防燙圍欄、插座安全蓋、安全鎖等相關項目;每年修繕補助最高6千元;另中央興辦社宅也會匡列20%婚育宅,讓新婚2年及育有學齡前幼兒家庭能夠優先入住,育兒家庭承租年限可達12年。
雙親合計可請60日
勞動部長洪申翰則說,希望透過新的育嬰留職停薪,還有家庭照顧假,讓更多女性可以留在職場。他強調,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最短不能少於30日,造成勞工面對家庭與職場上時間的困窘,未來勞工可以在原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期間內選擇以日為單位提出申請,天數不超過30日。雙親合計可以請60日,申請期間仍可以請領8成薪資補貼。
另外,未來勞工如有家庭照顧需求,可以「小時」為請假單位,一年可以有56小時可以因應小孩臨時狀況,若使用完畢可以就未用完的「事假」,亦可以「小時」為單位向雇主請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可以扣發其全勤獎金。不過我國中小微企業占比97%,因此政府會給予勞工申請1日育嬰留停發給雇主定額獎勵金1千元。
5日前要先說明申請
為了有助雇主充裕時間安排人力替代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勞工,規範勞工應於5日前向雇主提出申請;另針對臨時突發需求,明確列出因子女生病(腸病毒、流行性感冒等)、停托、停課等情形時,才可以於1日前(當日臨時狀況可委託他人)向雇主提出申請。大企業方面,會將相關指標納入ESG,提升企業社會信譽。
民團肯定但可更好
對此,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表示,相關政策值得肯定,可同時創造育兒友善職場,並刺激男性承擔更多照顧責任。但他指出,希望相關天數能超過30天,且育嬰留職停薪仍無法與兼職工作併用,政策適用年齡並未放寬,僅限孩子三歲前;且政策恐讓同事加班時數可以突破《勞基法》法定上限,增加同事對育兒者敵意,盼持續傾聽民間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