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29日
讀經:馬可福音9章42節到50節
主題:不要跌倒入地獄
42「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扔在海裡。
43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來;
44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裡去。
45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來;
46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裡。
47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他;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裡。
48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49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有古卷加:凡祭物必用鹽醃。)
50鹽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什麼叫他再鹹呢?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
內容重點:勿絆倒別人,或讓自己全身下地獄,若肢體犯罪就壯士斷腕。
大綱:
一、勿使小子跌倒
主看絆倒人是一件很嚴重的事;信徒絆倒人雖不至於失去永生,但在國度裏必多受虧損。
寧可讓主對付並剝奪今生的、物質的和外表的完美,而不願受到永遠的、屬靈的和生命的虧損。
二、手腳眼可能跌倒的意義
「就把它砍下來」:這是一種誇張的修辭語法,用來表達為著解決問題,有必要採取激烈的行動。
主的意思並不是叫我們真的去砍掉一隻手。『手』是人犯罪的主要工具,主的意思是叫我們有對付罪惡的決心,並且不惜出代價去對付犯罪的動機和原因。
『砍手』意即不把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做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做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
很多時候,人只有透過徹底的『屬靈切除手術』,才能克服罪惡。 縱然有親如手足的人引誘我們犯罪,我們也必立刻與他斷絕交通。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人許多的罪惡是從眼目的情慾來的。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約壹二16)。
三、鹽的用處(醃各人、應有味道,做為和睦)
神『必用火當鹽』,使我們經歷苦難,如同煉淨的火,除去我們身上的雜質,好叫基督得以從我們的身上彰顯出來。
鹽能調味,但它必須先溶解,才能發生作用;同樣,我們必須溶解自己、才能成為別人的祝福。
鹽能防腐,基督徒在世人中間,必須與世界有分別,不同流合污,才能發生一種防阻道德淪喪的作用。
啟示:願我能全身得救,並像鹽般有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