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

地熱子法完善申設法規 土地限制需跨部會協調

簡嘉佑 2024/06/04 08:05 點閱 6666 次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406030303.aspx

外界倡議地熱可作為綠能基載能源,經濟部近期公告「地熱能探勘與開發許可及管理辦法」,明確地熱能申設行政程序,讓業者於地熱能探勘及開發階段有所依循,盼藉此加速台灣地熱案場設置。

資源面部分,為了避免影響既有業者權益及降低不同地熱案場的資源競爭關係,後進業者其井體正投影至地表500公尺範圍內若已有地熱業者,應檢附影響評估與減緩影響措施說明。

環境面部分,發電尾水回注比率需90%以上,並要求案場應設置量測設備記錄發電使用水量、尾水回注量等,按季送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水利主管機關備查,以確保地下水資源永續開發。

回應:
再生能源發展全靠光與風,其實已經引起不少地方人士的抗議,甚至出現迫害一級產業的亂象,加速其他類型能源發展,應為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