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每周一到週五上午YouTube與臉書粉絲團,都會推出10分鐘的【每日甘泉—一起讀新約】,與大家一同查考聖經。我們從馬太福音開始,慢慢讀完整本新約,內容力求淺顯,特別針對不熟悉聖經的慕道朋友。
4月23日
讀經:馬太福音第21章28-32節
主題:誰才是順命的人?
28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我兒,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做工。』
29他回答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
30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說:『父啊,我去』,他卻不去。
31你們想,這兩個兒子是那一個遵行父命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
32因為約翰遵著義路到你們這裡來,你們卻不信他;稅吏和娼妓倒信他。你們看見了,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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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重點:口惠而實不至,耶穌都看見了
大綱:
一、為何大兒子說不去又去?
大兒子先頂撞父親,不肯去,後卻悔改,他象徵所有的『罪人』;或指當時跟隨主的稅吏和娼妓等罪人。稅吏和娼妓等原先違背神的旨意,犯罪作惡,但後來悔改、認罪,順服了神。
二、為何小兒子說去卻不去?
這裏的小兒子指專和主作對的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和民間的長老等人;他們只用嘴唇尊敬神,心卻遠離神(參十五8)。
猶太人的宗教領袖,表面順服神,但事實上不肯接受神所差來的。
三、有罪的人(稅吏/娼妓)為何反而容易進入神國?
本節的『你們』就是指法利賽人和文士、祭司長等人,他們先聽見施洗約翰所傳的義道,卻不信他,後又看見罪人悔改的奇妙改變,心裏仍舊不為所動。主定罪他們,是因他們的心剛硬。
啟示:「憂傷痛悔的心,主必不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