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

立院三讀 道路固定設施妨礙行人通行最高可罰15萬

莊宇欽 2024/04/17 07:52 點閱 2165 次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4160042.aspx?utm_source=cna.app&utm_medium=app&utm_campaign=inapp_share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規範中央及地方應訂定行人交通安全推動及改善計畫,地方政府如果查有妨礙行人通行的固定設施,未在期限內改善、拆除者,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

回應:
對於行人安全的保障,先前爭吵應由中央還是地方負責,如今立法院三讀通過,將落實人行道的路權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