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入籍究竟應否比照外籍配偶,從6年縮短為4年?最近成為爭議話題,使得尊重人權的普世價值,蒙上濃厚的政治味。行政院草擬中的「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中,人權保障普世價值,不應因人而異,否則台灣奢談自由民主與人權。
陸配成為競技場的奴隸?
民進黨籍屏東縣長周春米,在他立委任內在國會殿堂曾強調,「保障人權是從黨外時代以來,民進黨最高的價值之一,至今從未改變,不論在討論同性戀婚姻權利,立場始終一致。並且說「絕對不會因為多數人覺得把人丟到競技場內,與獅子或野獸決鬥好看,就決定犧牲少數人的權利,而任令多數人將奴隸丟到競技場。」言猶在耳,如今陸配卻成為被丟到競技場中的奴隸。
依據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陸配取得身分證需要6年,與外籍配偶只需4年,歧視性差別待遇明顯。國民黨與民眾黨都認為應比照外配修正為4年。民進黨卻持反對意見,甚至扯出增加健保財務負擔疑慮。
憲法保障人權因人而異?
目前約有35萬名陸配,在台灣結婚生子落地生根,與一般外籍配偶無異,都已融合成為全體人民的一分子。聯合國憲章第55條強調,聯合國「應促進全體人類之人權及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與遵守。」並設置人權委員會保障人權。中華民國憲法是人權的保障書,毋庸贅述。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更是基本常識。
法務部在「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中強調,人類生而平等,人性尊嚴應受尊重。人民享有之自由與權利應受憲法及法律保障,乃普世價值。現代民主憲政國家,無不立憲保障人民基本自由與權利。該草案強調,立法目的將使我國保障人權進入新的里程碑,立意良善重在執行,如何保障陸配人權,正是第一次考驗。
陸配,沒人權?
尤有甚者,行政院已於2022年完成「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強調將聯合國9大人權公約中的5部,以制定施行法方式,使之國內法化,並針對各人權公約提出國家報告,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以提升人權標準。該計劃內容分8大議題,包括強化人權保障體制、平等與不歧視、居住正義、生命權保障⋯。
口口聲聲人權,但是談到陸配問題,政客們渾然忘卻對全民的承諾。行政院長陳建仁最近表示,「陸配問題茲事體大,需全面盤點,行政院持保留態度,而到目前為止,內政部、陸委會也沒有修法規劃。」異哉斯言,如果討論的對象是美配、日配、歐配⋯,不知道行政院是否同樣感到窒礙難行?令人懷疑。
政府不能失去誠信
政客的健忘令人訝異,當前政府曾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中記載:「大陸配偶來台取得身分證年限調整為與外籍配偶一致」,字字句句明確清楚,難道政客只是拿來當文宣用途,漫不經心程度,令人驚駭,未來人民又如何信任政府的公文書及誠信呢?
陸配入籍究應6年或4年,政客的基本態度,應該堅守長期以來的「保護人權」立場,這是普世價值,否則勢難杜人攸攸之口。政府施政應避免自陷父子騎驢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