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高、收入低 所得稅扣除額應提高

呂翔禾 2023/06/07 11:51 點閱 10512 次
立委鍾佳濱7日舉行「合理稅賦」公聽會,邀請官員與專家討論所得稅扣除額的調整事宜。(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立委鍾佳濱7日舉行「合理稅賦」公聽會,邀請官員與專家討論所得稅扣除額的調整事宜。(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我國繳稅的扣除額太低,應該適當增加!」民進黨立委鍾佳濱7日舉行「合理稅賦公聽會」,建議政府應擴大調整繳所得稅的扣除額額度。專家學者也指出,所得稅租金、學費等扣除額很久沒調整,應該擴大額度與調整課稅方式。

所得稅扣除額要擴大

鍾佳濱表示,近年來受國際局勢影響,2018年至2023年4月為止,重要民生物資CPI已增加15.6%,但2021年勞工全年薪資中位數僅增加3.3%,顯示民眾生活支出增加程度遠大於薪資成長,建議應該調整免稅額、標準扣除、列舉扣除等項目,並另外訂定工作必要支出的薪資特別扣除額,做連動調整指標。

財政部官員,所得稅的扣除額是指政府對民眾的綜合收入,扣掉基本生活、重要支出等項目之統稱,政府以剩餘的所得衡量納稅人的納稅能力,有關鍾佳濱建議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是否要另訂物價指數之外的連動指標,官員回應,現有扣除額機制已讓305萬戶不用繳稅,已達到減輕民眾租稅負擔的效果。

保險與房租扣除應提升

但台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黃耀輝表示,我國繳稅包括「標準扣除額(標扣)」與「特別扣除額(特扣)」,但因標扣會隨著物價上漲,特扣不會,導致多數民眾選擇標扣,他認為特扣如保險2.4萬元上限、房租12萬元上限的扣除額應該連動CPI上漲。

他也強調,特扣應當「因時制宜」,以特扣中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幼扣)」為例,1年只有12萬元,但現在高房價、少子化,幼扣應該增加至24萬元,而金額可隨所得增加而遞減。

累進稅反而歧視

金門大學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副教授徐崑明則建議,我國現行《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只有3種超額減除項目,包括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與職業工具支出,可仿效德國與加拿大等國增加交通費、搬家費等項目。

東吳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葛克昌直言,我國《所得稅法》中,免稅額與扣除額均採行所得減除制與累進稅制,但這對社會弱勢造成重大歧視,以學費特別扣除每人每年2.5萬為例,最低稅率5%家庭享有的扣除額僅2.5萬x5%=1250元,因扣除額太少反而要負擔更多學費,應該採取分離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