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和娛樂稅應否廢止或修正,業界屢屢提出檢討意見,最近立法院各黨團也紛紛提出十幾個以廢止為主的提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還召開「娛樂稅及印花稅稅制檢討」公聽會,聽取產官學界的意見。
蘇揆早已答應
其實,三年多前蘇貞昌回任行政院長,回應工商界取消印花稅的提議時,就當場答應,只是如何補助地方稅收損失並不明確具體。
財政部後來擬具「印花稅法廢止說明」,認為現行印花稅對4種憑證課徵衍生許多問題,包括同一交易課印花稅及營業稅,有重複課稅疑慮;是否構成課稅憑證及究屬何類課稅憑證,徵納雙方也常爭執;採貼花或彙總申報不易控管,易生逃漏,致發生合約於國外簽訂避稅的現象。更因為印花稅稅源可跨縣市流動,造成地方政府間爭稅等等。
因此,財政部認為廢止印花稅可消除納稅人交易過程之干擾,降低交易成本,有助於促進經濟成長,使全民受惠。陳報行政院於108年9月通過後,送請立法院審議。只是如何補足各地方政府減少之稅收,僅作原則性宣示,在綠委掌握多數席次下,仍未審查,不覺又虛耗了3年。
娛樂稅民間發言盈庭
至於娛樂稅,課徵目的在於推行節約生活,抑制奢侈,但現在早已與改善社會風氣無關,更不能因應娛樂多元化的時代變遷,以致屢屢發生重複課稅、歧視待遇等爭議,堪稱是問題多過稅收(約16億)的小稅目。因此,各界也不時建議廢除娛樂稅。
因此,印花稅和娛樂稅其實早已可以廢除。問題是,此二稅稅收雖然微不足道,但對財政困窘的地方政府仍然相當重要。印花稅或娛樂稅的存廢,其實已非「財稅」的問題,而是「財政」的問題。
財政部的賦稅署既然同意廢止印花稅和娛樂稅,就應請所屬的國庫署針對廢止此二稅後,對地方政府造成的財政衝擊,提出具體、周全的稅收損失彌補的保證,才能讓地方政府放心而轉為支持。
中央應補足地方
因此,建議中央至少應補足地方政府稅收損失至少20年,每年至少300億。理由是,廢止印花稅和娛樂稅,對地方政府是永久性的損失,且該二稅也有一定的成長率。
其次,廢止二稅可消除重複課稅,減少扭曲,降低交易成本,促進營業、交易、娛樂的增加,進而增加營業稅、奢侈稅、所得稅的稅收。中央政府應將這些國稅稅收的增加,回饋給地方政府,例如將營業稅撥入統籌分配稅的比率,由目前的40%提高至50%即為具體可行的做法。
盼望蘇院長在改組前,能夠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的修正草案,明確提撥具體財源,彌補地方政府的稅損,則印花稅和娛樂稅可順利廢止,完成三年多前承諾的稅改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