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端協調國專題2-1》提供地區作調人 可提升國際形象

呂翔禾 2022/10/29 07:12 點閱 3878 次
國家願意解決第三方衝突的動機複雜,有時是被動受邀,也有主動介入,理由包括經濟、人道、宗教等不同理由。(Photo from Maria Avdeeva via Twitter)
國家願意解決第三方衝突的動機複雜,有時是被動受邀,也有主動介入,理由包括經濟、人道、宗教等不同理由。(Photo from Maria Avdeeva via Twitter)

編按: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聖經上肯定為人與人做「中保」的人;諾貝爾和平獎也頒發給促進世界和平的人與國家。國際上有大大小小的談判與衝突,俄烏戰爭、利比亞內戰與伊核協議等,也都要有人出面,讓雙方有台階下。
多年來聯合國扮演了不少居間折衝的角色,但畢竟是大國操控,實際效用仍看各衝突國是否買帳。面對形式各異的衝突,在一些國家、領袖多方奔走、調和鼎鼐下,國際紛爭常有機會得以緩解,值得研究。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綜合報導】「國與國有紛爭時,第三國成為談判場地至為重要!」國際上有許多國家喜歡解決紛爭,但政大國關中心研究員嚴震生指出,有些國家可能只提供場地給紛爭國談判,自己並未參與,但已是意義重大。例如新加坡、越南與冰島都很常見。政大外交系副教授黃奎博分析,這第三方國有可能是為了爭取國際地位,或是受到談判國家信任。

雙方同意在此談判

黃奎博說,國際紛爭解決的途徑主要有4種:武力、嚇阻、判決與和解,其中和解來說又分為斡旋、談判、調停與調解等不同途徑,各種途徑有其利弊,且效益視情況而定。一般而言,和解因為具有自願性、非迫壓性與尊重國家主權等性質,成為是處理國際衝突最理想的方式。

嚴震生受訪時表示,衝突要如何解決主要看雙方能否達成共識,若可以達成共識的話,通常是坐下談判,或是如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一樣,將爭端交由第三方仲裁。而談判的地點也會是雙方進行選擇,以馬習會來說,新加坡就是雙方有共識的地點,但在會談過程中,新加坡並不會介入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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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教廷也曾以宗教的感召,協助智利與阿根廷緩解衝突。(Photo from Pope Francis)

背後有政治目的

嚴震生說,若以爭端解決的機制來看,這種提供談判場合(國際俗稱Good Office)的做法比較接近「斡旋」,包括伊核協議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談,美國與前蘇聯在冰島首都雷克雅未克談判等,這些國家通常因為沒有明顯立場,或是在國際上就是知名的中立國,因此雙方認為可以在此解決衝突。

黃奎博說,當初川金會選擇在越南是因為北韓提議,越南也只是提供談判場域,但因越南與北韓同為共產主義國家、立場不明顯也是可能的因素。紐西蘭坎特伯利大學國際關係教授貝科維奇也曾撰文指出,有第三方願意化解衝突,背後其實都會有一定的政治目的。

理由複雜多元

貝科維奇認為,第三方也有可能是被動受邀,抑或是主動干預,調停的單位也可以包括國家、組織或是個人,像美國前總統卡特可能就是個人價值,或是尋求名譽、影響力,願意代表美國到北韓談判。另外,有研究將談判分級,從最輕度的協助溝通、提供解決方案,到干涉程度最高的直接介入。

黃奎博直言,第三方介入紛爭解決的動機非常複雜,有時候是自己有直接利益,有時是間接利益,以德國干涉斯里蘭卡內戰來說,單純就是為了人道理由。有時宗教也可以派上用場:1978年智利與阿根廷的關係緊張,是在教宗的調停下才避免戰爭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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