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商店失火,有人奮不顧身救火,有人趁火打劫,有人看熱鬧,有人趕快離開火場自保。一場大火,各人反應大不相同。
從前有個小鎮,生活貧苦,有個窮人家治喪,棺木簡陋到只用四塊板子釘起來,甚至可從外面看見遺體。喪家雇了兩個人將棺木運至山上埋葬。而這兩個人恰巧是醉漢,沿途嘻嘻哈哈,心不在焉的拉著車子,一不小心,車子從山坡上滑落,簡陋的棺木裂了開來,遺體跌落在地,場面極為尷尬。
路過的人,有人掩鼻而逃,有人圍觀不前,喪家在一旁痛哭不知所措。這時,有個約十歲的男孩,勇敢的說:「我長大了以後,絕不允許再發生這種事情。」後來這個孩子,果然成為國家的領導者,為社會做了很多有益的事。國家富裕了,上述那種事真的不再有了。
台北縣某高中一位二年級的資優生上吊自殺,遺書上寫著:「父母一味的要我按照他們的意思讀書,老師則是升學第一,只著重考試,無法帶出學生的學習興趣,生命沒有意義,所以我選擇自殺。」
這個資優生以自殺表達他對教育體制的不滿。但他若真的有志氣,應該像前面那位小男孩一樣,發誓說:「我長大了以後,絕不允許再發生這種事情。」
有了這志向,並朝它步步邁進,將來他可能會修得教育博士學位,可以藉著寫書、演講,影響天下的父母和老師,讓他們有更正確的教育觀念。他也可能成為教育部長,大力革新國家的教育制度。倘能如此,事情不是變得更有意義嗎?可惜這個資優生作了沒有志氣的選擇。
有人慨嘆台灣環保做得太差、交通紊亂、治安不佳、孩子書包太沉重,結論竟是他打算移民了。移民實在太消極了!這些人如果有志氣的話,就應該留在台灣,一起來改革,起碼我們可以睜大眼睛,選出優秀的人來進行改革。這才是積極的做法。
事情發生時,每個人應對的方式皆不同,選擇有志氣的方式為之,利己又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