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視窗〉超商店員安全 公權力應保護

何其台 2021/11/29 10:09 點閱 987 次

台灣最近頻傳超商員工勸導顧客戴口罩,慘遭挖眼、刺殺或毆打,令人擔憂。顧客違規,超商員工勸導,恐陷社會學「應用衝突理論」,風險極高。違法行為應由執法人員負責,政府應保護超商店員安全。

超商店員頻遭傷害

為勸導顧客戴口罩,屏東高樹超商店員遭挖眼、桃園龜山超商店員被刺殺、新北土城、北市北投分傳超商店員遭毆打受重傷。

衞福部長陳時中聞訊說「自身安全擺第一」,內政部長徐國勇原建議超商準備辣椒水,後又強調加強見警率嚇阻,卻無視口罩禁令在歐美國家造成嚴重警民衝突,此事並不單純,超商店員有何能力執行公權力?

依據現行防疫規定,進入公共空間應戴口罩,違者依法可處3千至5千罰鍰。疫情期間口罩禁令,確有必要執行,台灣人民配合度良好,已有效阻隔疫情,值得肯定,但是對於違反戴口罩禁制規定,仍應由執法人員負責,民間商店員工並無公權力執法,政府實不應「我不殺伯仁 ,伯仁卻因我而死」,坐令超商員工限於險境。

衝突理論解原因

社會學「衝突理論」由馬克思提出,他認為,當資源、地位和權力在社會群體之間,分配不均時,會產生緊張和衝突,這些衝突成為社會變革的引擎。後代社會學家紛紛據此發展不同學派的「應用衝突理論」,意大利學者和社會運動家安東尼奧.葛蘭西直指,個人意識型態的力量,比馬克思意識到的要強大,需要更多的工作來克服文化霸權。

安東尼奧的應用衝突理論,其實已經解釋超商店員勸導顧客戴口罩,為什麼會自陷險境的原因。顧客拒戴口罩,各有不同的意識型態及文化背景,局外人難解,店員有什麼力量來改變他的思想,或其心中既定的文化霸權,政府或企業將執行戴口罩的禁制規定,強加由店員執行,甚至成為處罰店員的理由,豈非陷其於險境?

店員勸導風險大

歐美諸多國家,如比利時、荷蘭、法國、澳洲、最近因為人民不耐政府戴口罩防疫,或鎖城規定,屢次發生嚴重警民衝突,警車被焚,警察遭毆傷,顯見疫情期間戴口罩強制規定,執行有相當困難,台灣人民大致配合良好,然仍有少數人未必認同,願意配合,此時由店員勸導,自有相當風險。

其實超商只要將政府執行戴口罩之法令規定,張貼於店門口或顯眼位置,並請顧客掃條碼即可,不宜要求店員代位執法,要求顧客戴口罩。

台灣當前疫情控制得宜,店員自戴口罩,少數顧客拒戴口罩,感染率並不強,由執法人員處置即可,店員避免與顧客發生衝突,保護自身安全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