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期待透過《病主法》的修法,落實保障病人善終權益的目標!」民進黨立委邱泰源9日召開「回首來時路,迎向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新旅途」公聽會,嘉義陽明醫院院長謝景祥在會上建議,政府應編列預算,補助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衛福部次長石崇良則回應,目前已有補助中低收入戶及罕病病友,其他補助會再研議。
器捐意願加入AD
台大哲學系教授暨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主任孫效智指出,本次「病人自主權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出明定醫療照護諮商的主體為「意願人」,不以「病人」為限,以符合「預立」的概念;刪除要求緩和醫療團隊須照會2次以上規定,避免造成病人非必要的痛苦延長與醫療資源的浪費,共提出6項修正要點。
北醫大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何建志表示,他贊同將器捐意願加入預立醫療決定書(AD);器官移植需要高度專業知識,一般醫療人員可能擔憂無法跟病人說明,但其實可在AD僅詢問病人意願,之後再導入器官移植團隊進行相關臨床細節的說明即可。
補助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病主法》最大的障礙在於諮商費必須自付。」嘉義陽明醫院院長謝景祥強調,大家若承認病人醫療自主是基本人權,就應讓民眾不用「有錢、有閒、有知識」,才能獲得保障,他建議政府5年編50億預算,在民眾逐步了解《病主法》後,就不需再編列預算,如此,病人自主權才能真正落實。
陽交大附設醫院內科加護病房主任陳秀丹認為,《病主法》規定預立醫療諮商等協商過程須有家人陪同,美其名是醫療決策共享,實際上是不夠尊重病人的自主權,法律不應規定家屬必須參加,應採鼓勵性質。她也建議,應放寬病人符合臨床條件的資格,不應規定病人要維持多久的植物人狀態,「若沒辦法讓病人好好地活,就應讓他們好好地走。」
衛福部次長石崇良回應,關於諮商費補助的部分,目前已補助中低收入戶及罕病病友,其他補助會再進行研議。他提到,社會有一方在談論安樂死議題,他希望《病主法》能修法完善,「讓安樂死議題能在《病主法》中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