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通傳法搞擴權 民眾黨籲防NCC黑手

祝潤霖 2020/12/29 11:01 點閱 21958 次
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強調,國家應該處理的是網路言論霸凌,對個資安全的保護,比起管制言論與網路社群平台更為重要。(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民眾黨立委高虹安強調,國家應該處理的是網路言論霸凌,對個資安全的保護,比起管制言論與網路社群平台更為重要。(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NCC近日重啟研擬《數位通訊傳播法》,是否有做思想檢查的企圖?」民眾黨立委賴香伶、高虹安29日指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第5條提到「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應就『國家安全』依法配合政府辦理」,讓政府擁有單方面詮釋空間,恐發生隨意監管網路的狀況,憤而表達反對政府擴權的立場。

難逃打擊政敵嫌疑

賴香伶指出,《數位通訊傳播法》的修訂起源於2017~2018年,隨著選舉而帶起的網路假訊息,促使NCC提出第1個版本草案,當時NCC主委詹婷怡的說法是「健全網際網路治理為目標」,但因為可能危害網路言論自由等爭議,而暫緩修法。「如今捲土重來,恐難逃用以打擊政敵的嫌疑!」

「當初NCC成立的目的是什麼?保護言論自由的初衷去哪了?」賴香伶表示,NCC在臉書上引述美國針對網路平台「鼓勵平台業者採取合理措施」的相關法條,引發網友質疑「NCC要開始管網路」;但就連在NCC舉辦的閉門座談會當中,與會業者也不支持訂定《數位通訊傳播法》來管理網路。

賴香伶強調,NCC是在《通訊傳播基本法》下成立的委員會,但當時報章雜誌與電視電影是主要的傳播方式,如今網路的傳播是雙向、多向且即時,顯然過去內容與平台的審核模式,並不適用於網路傳播的管理;「用陸軍的手法去管空軍是不是怪怪的?希望NCC不要汙染自由的網路世界!」

管制網路恐淪一言堂

「PTTD和CARD兩大網路論壇都對這個修法草案有很大的反彈!」高虹安指出,歐美訂定相關管制法條,主要是針對暴力、色情、兒童保護等原因,Google、YouTube、Facebook在美國大選及COVID-19的做法,是在錯誤訊息下附註正確訊息,並註記消息來源,而非對言論去做審查與限制。

高虹安表示,2017年德國司法部起草《社交網路強制法》,針對違反德國刑法的仇恨言論、假新聞處以高額罰金;然而此法施行3年,還未對任何大型網路社群媒體開罰過;「若為了可能的假訊息,政府要訂定一個標準,去彰顯『符合政府說法的才是真訊息』,就是對言論自由的壓迫!」

「消息有正有反,又有誰能明確保證自己的訊息才是絕對正確?」高虹安強調,國家應該處理的是網路言論霸凌,對個資安全的保護,對於網路傳播暴力訊息、色情、女性歧視與種族歧視等等,修正民法、刑法中不適用網路社會的部分,比起管制言論與網路社群平台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