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花1.2億大內宣 民團批顧此失彼

祝潤霖 2020/11/02 13:00 點閱 3165 次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右2)說,「這1.2億到底要怎麼花?能達成什麼樣的效果?司法院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右2)說,「這1.2億到底要怎麼花?能達成什麼樣的效果?司法院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為推廣國民法官,宣傳費高達1.2億,遠多於冤獄賠償、刑事鑑定與法扶律師!」陪審團協會與時力立委邱顯智2日痛批,司法改革有更重要的刑事補償、鑑定費用及法扶辯護等都需要資源,但司法院只關注發包國民法官的大內宣,莫怪自辦民調也有6成民眾不信任司法已獨立。

浪費資源擦脂抹粉

「這1.2億到底要怎麼花?司法院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說,為何司法被人叫做血汗司法?人事費、加班費是否充足?設備該買的有沒有買?會不會因為沒經費而無法做鑑定?法扶制度也要更充實,讓經濟弱勢能主張他的權利,更重要的是刑事補償,投入誠意才是重拾人民對司法信賴的捷徑。

「刑事案件抓500件好了,1.2億分配給個案的宣傳費約24萬。」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指出,《刑事補償法》的個案資源約16萬~34萬,此外,刑事案鑑定也要10萬~30萬;國民法官制裡辯護律師很重要,但司法院連法扶1個月3萬元都不肯花,而找更便宜的公設辯護人,「人命還不如司法院的大內宣費用嗎?」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比喻,陪審制才是民進黨的元配,本來要安排元配跟小三住一起(即兩制併行),但司法院長許宗力堅持要把元配趕出去,所以寧願編列預算幫小三買化妝品,也不願意花錢在賠償、鑑定、法扶等更重要的事務上;「未來只要一個恐龍判決出來,就等於一桶髒水把擦脂抹粉化為烏有。」

國民法官無決定權

「對於提升裁判品質的事情一件都沒做,許宗力這叫一皮天下無難事!」陪審團協會副理事長張靜質疑,要推國民法官一定要有好的律師,找公設辯護人對被告是公平的嗎?司法院根本捨本逐末,「司法的核心在審判,審判的核心在獨立,獨立的核心在良心;沒有了這個核心,台灣司法就是屁!」

「司法院7-8月所作的民調,仍有近6成民眾不相信法官有辦法獨立審判!」鄭文龍強調,許宗力看到這份自家民調,竟然還不羞愧下台?果不其然,9月即爆發法官等司法人員涉及不當飲宴事件;連司法院裡面的人和也出問題,公共關係室秘書長就質疑司法院已經有公關中心,為何要外調空降部隊發言人?

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吳景欽指出,回歸制度面,包括法條檢視、證據調查及要不要送請鑑定,國民法官都沒有決定權,比較像在做法治教育。如果6個國民法官都認為有罪,但只要3名職業法官認為無罪,就還是會判無罪;量刑方面,3分之2當中也要有1票職業法官的意見。「可見這產品本身就是個瑕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