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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製飲料」明年起要標糖量、咖啡因 違者最高罰3百萬

臧品安 2020/10/06 07:55 點閱 3910 次

「現場調製飲料」明年起要標糖量、咖啡因 違者最高罰3百萬
https://tw.news.yahoo.com/%E7%8F%BE%E5%A0%B4%E8%AA%BF%E8%A3%BD%E9%A3%B2%E6%96%99-%E6%98%8E%E5%B9%B4%E8%B5%B7%E8%A6%81%E6%A8%99%E7%B3%96%E9%87%8F-%E5%92%96%E5%95%A1%E5%9B%A0-%E9%81%95%E8%80%85%E6%9C%80%E9%AB%98%E7%BD%B03%E7%99%BE%E8%90%AC-035500196.html
明(101)年開始,市售手搖飲料店、便利商店和速食業等現場調製的飲料,都要標示糖量和糖量所含的熱量,食藥署今(5)日公告相關修正規定,如未依規定標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如有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回應:完整標示糖量和糖量所含的熱量,能作為消費者選購手搖杯的參考之一,也能讓想嚴格控制糖量及熱量的民眾達到健康管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