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參審制下,素人能不被法官影響嗎?行政院19日通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年滿23歲的國民,有被選任、備位為國民法官的資格。然而,未來案件將由法官與素人共同參審,讓外界質疑國民法官能否獨立審判,民團呼籲應該儘速改為陪審制,將素人與法官分開,增加國民法官獨立性。
3職業+6素人
根據「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年滿23歲,具有高中職以上同等學力,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有被選任為國民法官或備位國民法官的資格;有國民法官參審的案件,將由 3 名職業法官搭配 6 名國民法官,組成國民參與審判法庭,共同進行審判。
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這次草案有兩大變更點,一是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適用案件範圍,2018年的草案原本規定有期徒刑7年以上的罪行與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這兩類案件一年約1200多件;考量新制度與人力問題,提案將第一項改為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罪行,將範圍稍微縮小,一年約剩600件。
羅秉成表示,雖然稍微縮小適用範圍,政院考量人力與適應新制仍需要時間,希望案件數量逐步放寬,不要一開始實行就處理600件,因此會在草案中加註意見,哪些罪名適用國民法官制,且由行政院與司法院兩院商定。另外,也明定施行日期為2023年1月1日,讓國民法官制度上路有明確的時間表。
民團籲採陪審制
針對草案結果,台灣陪審團協會呼籲,行政院對於如此重大的變革應審慎思考,多方聽取意見以及民間的聲音。陪審團目前為全世界的審判主流,已有52個國家採用,和現行司法院的參審制度不同,在野黨跟民間團體也多贊成陪審制度,國民法官跟法官一起審,容易被法官影響,很難獨立審判。
因此他們認為,台灣的司法改革應該採用穩健有效的陪審團制度,而非自創參審制度。在防疫作業壓力遽增的情況下,行政院不應匆忙配合司法院做出決定,通過假的改革制度,讓政治繼續干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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