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對抗,欲小不易。最新的戰場來到了新聞媒體。
美國國務院18日對5家駐美的「中國官媒機構」提出管控命令,要求他們比照「外交使節單位」,須登記美籍員工名冊,此外,旗下的財產也得登記,如果未來要新購也得提出申請。
互相管控對方媒體
受此新令影響的中共官媒包括《新華社》、《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中國國際廣播電台》(CRI),以及負責駐美出版發行《人民日報》、《中國日報美國版》的「中國日報發行集團」與「美國海天開發公司」等5家機構。他們雖比照使節單位,運作上有諸多限制,但並不享有外交豁免權。所以是有義務但沒有相對應的權利。
中國大陸立刻予以報復。19日,中國外交部宣佈,從即日起吊銷美國《華爾街日報》3名駐北京記者的記者證,並限定他們5天內離境。
外媒等於外交單位?
中共不諱言,此舉跟《華爾街日報》所刊登的一篇文章有關。《華爾街日報》2月3日刊發了美國巴德學院教授沃爾特•羅素•米德一篇名為〈中國是真正的亞洲病夫〉的評論文章。中共外交部表示,此文帶有種族歧視色彩的聳人聽聞標題,引起中國人民的極大憤慨;中方多次要求《華爾街日報》道歉未果,因此決定驅逐該報記者。
如果沒有前一天美國管控中國官媒的行動,中國大陸對《華爾街日報》的該篇評論文章氣歸氣,但應該還不致於到要把記者趕走的程度。
畢竟該篇文章評論不是新聞報導,更何況標題的「亞洲病夫」只是個比喻的說法,作者批評的是中共的國家治理問題,並不是真的在談中國人的身體健康特別差,大陸的外交部不會看不懂吧!再說,為什麼是外交部來吊銷記者證?難不成中國大陸也視外媒為外交單位嗎?還真是怪哉!
登記後反失權益
美國認為中共官媒是利用美國的新聞自由,為中共宣傳,形同大使館,所以應該比照使館來管理,這個理由也很滑稽。哪個官媒不是政府的宣傳機器?美方是第一次知道有官方媒體這種東西嗎?
從媒體識讀的角度來說,只要閱聽大眾知道這些媒體的性質,接收資訊時,心中自有一把尺。美國實施《海外代理人登記法》後,要求官媒合登記,不過已經登記的部份中國官媒表示,登記後,國會的記者證遭到取消,其他的一採訪權益也受到打壓,嚴重影響新聞採訪自由。無怪乎,《人民日報》至今都不願登記。
於是美方透過國務院的力量發佈新規定 ,企圖強制陸媒登記,但是為什麼美國政府不去改善、合理化陸媒登記後的待遇呢?用這種威權手段實在不是很光明磊落。
重回冷戰年代
近日中共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在接受《路透社》訪問時,首次明確指出,「美國是中國的威脅」,可知對美國一再指稱的「中國威脅論」,中國已無意繼續隱忍,而決定反擊。
媒體的存在本為交流資訊、促進了解,如今中美之間的鬥爭竟已走到了互相封鎖媒體這一步,美國企圖以冷戰時期管控蘇聯媒體的方式來對付今天的中共官媒,而中共當然也不會客氣!雙方一來一往不知伊於胡底?難道最終會走到徹底摧毀新聞自由、甚至全球受中美兩大國惡意不斷上升的拖累,又重回新冷戰的地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