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環保局再開罰 中火硬拗不利綠營

劉東皋 2019/12/15 17:17 點閱 19794 次
中火堅要依前朝的核可量與前朝誤繕的文作為減煤四成標準,如同在為綠營反輔選。(photo by 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中火堅要依前朝的核可量與前朝誤繕的文作為減煤四成標準,如同在為綠營反輔選。(photo by 台中市政府新聞局)

【台灣醒報特派員劉東皋台中分析報導】中火堅持用煤量要以核可量計算,台中市環保局再開罰!環保局於14日再針對中火全年用煤量超標開出第2張罰單600萬元;但台電高層依舊堅持說,按前朝核可的標準,用煤量可達1600萬噸,而今年實際用煤量已低於1300萬噸,不應受罰。但一般認為台電中火的反應,猶如為執政黨反輔選。

中火堅採前朝標準

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於105年1月發布時早就訂定,中火應在4年內減煤4成。但內文規定不清,直到去年九合一選舉前,林佳龍時期的環保局忽然發布中火減煤4成是按核可量2100萬噸計算,而非按自治條例公布當時實際最高使用量1800多萬噸計算;此一宣布,讓台中環保團體大感不滿。

台電日前並舉出台中市政府於106年10月發給中火9號機的操作許可證,上面載明「自109年1月26日起應減少全廠生煤用量百分之四十」,以此反駁台中市政府出爾反爾。

前朝的文拗燕朝官

然而在林佳龍時代,市府也信誓旦旦要中火四年內減4成;豈有又在106年自己任內所核發的許可證上寫「自109年1月起」才要減4成;這如果不是蓄意欺騙、刻意放水中火,不就是「誤繕」嗎?新任環保局長發文表示那是誤繕,並說「至109年1月前」就應完成減煤4成;以「誤繕」之名,可說是給前朝很大面子了。

中火不斷的拿前朝的「核可量」規定及「誤繕」的公文,硬要盧時代的環保局吞下去;問題是,中部民眾能接受嗎?中火至今仍不斷要硬拗新增100多萬噸的燃煤量,如同是在幫綠營反輔選,恐不利大選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