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解跨境爭議 泰國成合作夥伴

祝潤霖 2019/11/25 17:09 點閱 5163 次
消基會(左)、泰國消費者協會(右)跨境消費爭議合作備忘錄簽訂儀式,正式達成對消費者的維權協議。(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消基會(左)、泰國消費者協會(右)跨境消費爭議合作備忘錄簽訂儀式,正式達成對消費者的維權協議。(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到泰國旅遊怕買到瑕疵品?消基會簽跨境協議給保障!消費者文教基金會25日與泰國消費者協會(FFC)簽訂「跨境消費爭議合作備忘錄」,將為往來台灣、泰國的廣大消費者,提供協助處理跨境消費爭議的正式管道,這是繼日本、澳門、韓國、新加坡之後,消基會在亞洲取得合作的第5個消保組織。

台泰建立互助關係

消基會副董事長陳智義表示,台灣現在有邦交的夥伴不多,必須要靠民間團體的努力,消基會跟FFC都是CI組織的成員,透過民間合作簽訂MOU備忘錄維權協議,將來碰到任何消費糾紛,在泰國就可以請FFC幫忙處理。現在常見的消費糾紛就是買到瑕疵品,也有一些是被敲詐的案例,以後都會有更健全的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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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互贈送雜誌、T恤,我方送上台灣藍鵲瓷盤跟鳳梨酥,泰方送上瓷製大象跟消保購物袋,氣氛歡樂。(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

FFC秘書長莎莉·翁柔王表示,FFC主要業務有3,都跟消基會的業務很類似,第一個就是辦消費者權益相關的雜誌,第二個是處理消費者申訴,聆聽消費者抱怨並予以協助,第三就是督促政府建立完善的法規來保護消費者,讓泰國消費者的權益能得到重視。

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表示,碰到重大消費爭議事故的時候,消基會會幫被害人打團體訴訟,16個委員會都有學者專家研究資訊。

民間消保合作益處多

台灣、泰國兩地人民觀光往來熱絡,2018年台灣人到泰國達67萬9,145人次,泰國來台灣觀光也達32萬8千人次。當消費者出境發生消費爭議時,語言文化隔閡與法律管轄限制都是阻礙。藉由國際間消保團體互助合作搭建暢通管道,可加處理消費爭議,為兩地民眾提供更適切的跨境申訴調處服務。

泰國消費者協會(FFC)成立於1996年,與消基會同為非營利組織,FFC與公民團體、教育機構、政府和私人單位攜手合作,致力於促進消費者對資訊之取得,對消費權益之倡導,在支持消費者群體扮演重要角色。透過彼此合作備忘錄之簽訂,將可讓消費者加速尋得窗口、開啟對話、進行與業者的溝通協調。

消基會已達成合作關係的團體包括:日本國民生活中心(2017年6月15日)、澳門消委會(2017年8月29日)、韓國消費者網絡協會(2018年8月22日)、新加坡消費者協會(2018年10月19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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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消費者協會(FFC)代表團於消基會門口合影留念。(photo by 祝潤霖/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