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張元融台北報導】原民會主委首度以原住民族語進行立院口頭報告!行政院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28日赴立法院進行業務與預算報告,特別以阿美族語感謝立院於兩年前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明定「原住民族語言是國家語言」。當綠委張宏陸質詢起「兩岸交流經常被以少數民族稱呼」時,夷將·拔路兒表態,原民會會守住尊嚴。
原民族語是國家語言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兩年前三讀通過,明定「原住民族語言是國家語言」,為落實此目標,夷將.拔路兒於立委質詢開始前的口頭報告,特別以阿美族語向問候立院諸公(約40秒)。原民會製作的書面報告,也首度以阿美族語、排灣族語文字書寫導言。
「原民會將逐步建構使用原住民族語言的友善空間。」夷將‧拔路兒接著以中文表示,為了推廣原住民族語言,原民會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截至9月底已進用119名;專職族語老師108學年度進用了151名;並協助16族設立語言推動組織,由下而上全面推動各項族語復振,並將在今年底成立「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
夷將:定義不同
綠委張宏陸詢問,中國在兩岸交流活動中,經常以「台灣少數民族」稱呼「台灣原住民」,原民會的態度為何?夷將·拔路兒回答,兩者定義上截然不同,台灣遵循聯合國對於「少數民族」與「原住民族」的明確定義。他說,台灣人移民到美國,才是所謂的「少數民族」;中國境內許多應被聯合國標準定義為原住民族者,也都被稱為少數民族。
中國此舉,除了不符合台灣法律稱呼外,夷將·拔路兒強調,台灣從山胞正名為
原住民族之前,經歷過一段很長的抗爭過程。他說:「原住民族才是我們在台灣共同稱呼,原民會應該要堅持。」
張宏陸要求,原民與對岸進行交流不能以「貶低台灣」為前提,原民會要「對內守住尊嚴。」夷將·拔路兒回答,民間社團若向原民會申請文化、語言或產業等交流補助時,將會要求「以原來自已的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