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祖父母節為每年八月第四個星期日,趁學童在暑假結束、新學年開始前與祖父母相處增進親情。
當祖父母要先有資產?
在重視家族親情凝聚力的華人社會傳統價值觀念裡,大多認為多子多孫多福壽,若家庭人口結構為三代以上同堂令人欣羨,含飴弄孫更是廣受社會主流價值稱頌的老者福報。
但由於社會經濟型態變遷,由父母和子女組成的核心家庭居多,為人祖父母首先自己要薄有資產,具備經濟能力,身強體健,日常生活起居支出無須看子女臉色,才算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寶」;若身無恆財甚至是「下流老人」或「過勞老人」,想得到兒孫輩由衷敬重恐非易事。
隔代家庭增多
當今台灣社會經濟景氣慘澹消費意願低落,多數上班族薪資成長停滯,新鮮人起薪原地踏步已超過二十年,為人子女者大多自身難保,置產需要上一代資助並不罕見,自己不淪為家庭負擔已屬幸運,子女若沒錢替孫子(女)聘請保母、上安親班,只好請祖父母協助照護。
特別是原住民部落與人口結構高齡化、少子化現象嚴重的偏鄉地區,由於缺乏適當收入的工作機會,青壯年齡層父母離鄉背井至外地工作掙錢所在多有,子女只好託給家中長輩照顧,隔代教養司空見慣,年齡差距過於懸殊加上思想差異容易產生互動代溝,祖父母管教孫輩不免縱容溺愛,使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缺乏父母管教情況下,出現難以矯治的思想、言語和行為偏差,形成社會問題。
父母應負責任
現代人平均壽命較過去增加,但在高齡化社會,老年人體力逐漸衰退,以致照顧孫子女更為辛苦。筆者愚見以為,年輕父母宜自行負起教養子女責任,既生育子女就宜自己扛起教養之責,不能完全將孩子照護硬塞給長輩,把長輩當成廉價勞工對待。
養兒方知父母恩,為人父母宜親自體驗教養子女成長過程,藉著親身經驗,方能領悟長輩當年照顧自己的艱辛。
政府應該致力振興經濟,為年輕世代在家鄉創造就業機會,避免青壯齡人口外流;改善社會福利,使桑榆之年的祖父母能過有尊嚴的晚年生活,並使孩子獲得良好教育照顧,減輕為人祖父母者負擔,莫讓已當過「孝子」的祖父母臨老還要在力不從心狀態下扮起「孝孫」,這樣的祖父母節才有意義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