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工廠就地輔導 環團控農地破碎化

吳婉瑜 2019/05/06 14:26 點閱 15210 次
行政院擬將農地工廠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引發環團不滿,圖為經濟部長沈榮津。(photo by 網路截圖)
行政院擬將農地工廠全面納管、就地輔導,引發環團不滿,圖為經濟部長沈榮津。(photo by 網路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吳婉瑜綜合報導】農地工廠要轉型!立法院6日審查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草案,將輔導期限延長,3年內須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最遲須在10年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建議,中央政府須提配套措施,積極輔導轉型,否則「修法作假的」。環團也出面抗議延長期限恐讓農地破碎化。

政院版送審

經濟部部長沈榮津在院會中表示,因應業者訴求展延「臨時工廠登記證期限」,行政院修法版本主要目標有二,包含保護環境與農地,全面納管農地上1.4萬公頃既存工廠;其次可保護環境兼顧經濟發展,創造勞工就業雙贏。

沈榮津表示,修法後不容許新增未登記工廠,也就是105年5/20以後新增的工廠將依法停止供水供電,並依法拆除。至於105年5/19以前未登記工廠,中高汙染工廠將輔導遷廠轉型;中大型群聚型工廠採新訂都市計畫及開發產業園區方式處理,劃為城鄉發展區。

立委:輔導要提配套

針對零星低汙染工廠,沈榮津表示,未登記工廠應在修法後2年內向地方政府申請納管、繳納輔導金,並於3年內提出改善計畫後可給予2年改善期。不過民進黨立委何欣純表示,考量既有未登記工廠多為小規模中小企業,申請程序繁複,她建議時間應更充裕一點。

「3年輔導轉型足夠嗎?」洪慈庸也提到,實際上未登記的工廠很多,中央政府應提完善配套措施積極輔導,不要問題沒解決修法作假的。對此,經濟部政務次長王美花回應,2年是以條文修法開始施行算起,修法後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2年雖有點趕,但評估是可行的。

投機廠商侵占農地

「我要安心吃飯,不要違章工廠無期限!」地球公民基金會呼籲經委會的朝野委員不要包裹式審查、貿然通過,架空台灣所有國土空間計畫。因為錯誤的修法將使投機廠商侵占農地,危害台灣糧食安全,甚至使農地破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