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引抗爭 專家:開放計程車市場

張朝瑋 2019/04/22 21:42 點閱 12709 次
交通部將修改「Uber條款」,引起Uber駕駛不滿,21日聚集在凱道前抗議。(網路平台叫車自救會提供)
交通部將修改「Uber條款」,引起Uber駕駛不滿,21日聚集在凱道前抗議。(網路平台叫車自救會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張朝瑋綜合報導】交通部將修改「Uber條款」,引起Uber駕駛不滿。有媒體指出,此次修法無疑打臉前交通部長賀陳旦。但賀陳旦表示,此次交通部修法只是將他任內時與Uber協調,改採與租賃車業合作的方式更加明確化,本質並沒有不同。汽車專家邱文福則建議政府,不妨開放計程車市場,讓市場帶動業者進步。

交通部將修改俗稱「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之1條,要求租賃車輛須以時租、日租方式計費,最低起租時數為1小時,引起Uber駕駛不滿。Uber遂於21日發動萬名司機、千輛Uber聚集在凱道前抗議修法。對此,有媒體分析,此次修法無疑打臉前交通部長賀陳旦當年允許Uber以科技平台形式,合法與租賃業者合作的做法。

賀陳旦受訪時回應說,當初Uber之所以退出台灣,是因為Uber登記為資訊服務業,卻行運輸業之實,不符規定以致遭政府重罰,後來Uber改採與租賃車業合作,才得以重回台灣。而此次交通部的修法,只是更加確立Uber在租賃車業的服務方式及內容,這跟他任內時的施政大方向並沒有不同,如果Uber對於修法有疑慮,可以在諮商期內提出具體意見與政府討論。

有學者表示,雖然目前有多元化計程車,但因費率仍有限制,建議Uber不妨改採貴賓級高費率,和一般計程車市場區隔。但賀陳旦認為,Uber最初也不是靠低價位取勝,而是靠其數據運算能力及差別費率政策,因此要解決Uber問題,並非靠學者的單一建議就可以解決,最終還是得由消費者做出決定。

然而邱文福表示,現在Uber條款的針對性過於強烈,如果未來又出現其他類似行業,是否又要修法加以限制?計程車目前困境不完全是受Uber影響,而是在其本身的服務、與科技接軌等方面已開始落後,他建議可參考新加坡,完全開放計程車市場自由化,允許第三方叫車平台登記並鬆綁費率、彈性計價,事實上,新加坡開放市場至今,計程車業者收入不但沒降低,反而獲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