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香港欲修法改動《逃犯條例》,事件引來國際關注及台灣朝野反彈,台灣立法院院會更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引渡安排僅限在台港兩地。
不過,負責有關修法的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就無視反對聲音,13日公開講話時,更疑混淆視聽,亂拋法律意見,同時更不點名稱有人千方百計令移送殺人兇嫌到台灣不成事,對此表示傷感和失望,但當被追問究竟所指何人時,卻反稱記者「有自己的答案」。
政治凌駕公義
港府早前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好讓未來能以單次個案方式移交逃犯到內地及台灣等地,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3日被問及會否修訂現時的修法內容,包括回應商界提出,豁免經濟罪行等訴求時,稱會「審慎去考慮」各方意見,需要時間研究,現時「未作出最後決定」。
不過,他繼而話鋒一轉,轉為批評,有人千方百計令移交逃犯到台灣面對法律制裁不成事,更嚴詞稱:「我感到傷感與失望,我覺得公義就是公義,政治不應凌駕公義」。
今次修法爭議,源於一名港青跟女友在台旅遊時,涉嫌兇害女方,繼而再返回香港,由於案件非在香港發生,故此香港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作出審理,令疑兇或會逍遙法外。
港府其後就提出修法,並稱是要堵塞漏洞彰顯公義,惟卻被揭發整個修法過程沒有跟台方商討,反而向內地協商,因而令外界質疑此舉是暗渡陳倉,好令身在香港的人士,未來可被移交內地受審。
李家超又同時再為修法護航,重申修法後政治、種族、宗教等案件不適用,並強調移交條例必須符合雙重犯罪原則,若只是無心之失商業行為,不會被移交。
「雙重犯罪」原則解讀
不過,又關說法隨即被熟知法律原則人士質疑,民間關注法律團體「法夢」的成員、港大法律系博士候選人黃啟暘事後隨即撰文,直指李是混淆視聽,直指「雙重犯罪」原則下,一條在中國犯罪門檻很低的罪行,縱使在中國賴以定罪的證據,在香港很有可能根本不足以定罪。
香港民主黨議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就作出反駁,指港府三度不理會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卻「千方百計」將修例牽涉內地,做法「其心可誅」,批評港府「千方百計向內地獻媚」,才是政治凌駕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