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同黨相挺 高志鵬退出民進黨

游清淵 2018/12/27 11:35 點閱 16273 次
民進黨立法委員高志鵬涉貪定讞,將離開效力16年的立法院,感慨因為法官見解不同造成判決的歧異。(影片截圖)
民進黨立法委員高志鵬涉貪定讞,將離開效力16年的立法院,感慨因為法官見解不同造成判決的歧異。(影片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游清淵報導】「提醒大家慎選助理!」立法委員高志鵬關說貪汙案判刑定讞即將入監,2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劉櫂豪等十多位綠營立委紛紛到場相挺,他感慨的向同僚喊話,請大家慎選國會助理,以免受牽連。他說,面對判決結果,他作為法律人當然要面對,但會採取一切能爭取清白的途徑,包括非常上訴、再審都會提;他也宣布即日起退出民進黨、辭去民進黨中常委職務。

高志鵬上訴最高法院卻被駁回,維持更二審判4年6月。判刑定讞,立委身分遭剝奪。最高法院也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確保高志鵬順利入監。高志鵬是擔任第6屆立法委員身兼財政委員會委員時,東豐閣股份公司有意申請承租價購台中市旱新段第805地號的國有非公用市場用地,找上高志鵬幫忙關說。

判決指出,高志鵬利用擔任立法委員的職權機會及身分請託關說,干預管理國有財產機關對於土地承租價購案是否同意出租讓售的決定,圖東豐閣取得土地的租購權利及己身報酬,在東豐閣順利承租後,獲得以政治捐獻名義捐款新台幣50萬元。

在記者會中,前來聲援的綠委對於案件到底是高志鵬發揮「實質影響力」,還是他只是執行立委法定職權的行為,定義模糊,沒有標準,認為值得進一步確認;高志鵬也說,法院像月亮,初一十五不同,碰到不同的法官,判決的歧異很大。

高志鵬說,他得知定讞判決有如晴天霹靂,身為法律人自然要面對裁判,但他也哀怨地說,法院並未在事實面提出足夠的證據,僅依據助理的證詞,而助理為了換取減刑擔任汙點證人的證詞,就認定他知情、是共犯,這究竟有多少法律根據?

他期盼未來法院應該只有黑白、沒有藍綠,也希望黨內廉政委員會立案調查後能還他清白。回顧他努力16年的立法院,他有很多的回憶,對黨內同志的溫暖也很感謝,只希望大家好好團結,注意政治氣氛,才能抵抗各種追殺。

高志鵬在立法院舉行的記者會,民進黨立委陳亭妃、陳曼麗、施義芳、林靜儀、劉櫂豪、吳琪銘、葉宜津、蔡易餘、蔡適應、黃秀芳、鄭寶清、邱議瑩、許智傑、楊曜、余宛如等人都到場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