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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悲劇之後:身為公民,我們可以做什麼?+良心拒服兵役 南韓最高法院准了

鄭吉峻 2018/11/04 08:59 點閱 4628 次

普悠瑪悲劇之後:身為公民,我們可以做什麼?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64/article/7419
寧靜的週日傍晚,花東居民的電話、Line與臉書上充滿焦慮的詢問。普悠瑪不幸出事了,每個曾經在高速搖晃車廂中經常往返台北花東的人們,心中的恐懼竟然成真。

回應:普悠瑪事件發生至今,已走到檢討階段,該文分別以火車乘客、選民、國會議員、新聞媒體、歷任交通部長及相關中央政府決策機關政治人物、地方政府首長或民代、網紅名嘴的角度,提出能為普悠瑪事件盡一份心力的建議。
不僅增加新聞議題的廣度更具建設性,更讓新聞事件與民眾拉近距離,而非淪為指責口水戰。

良心拒服兵役 南韓最高法院准了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paper/1243890
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法官全員合議庭一日以九人贊成、四人反對,裁決由於宗教因素而拒服義務役的役男,不應該遭受刑罰。此一里程碑性質的裁決,不僅推翻該院自一九六九年到二○○四年長達三十五年間所做的裁決,預料也會影響全韓二二七件類似待審案件。

回應:看到這則時覺得很有趣,居然真的有人因宗教因素而被判免役,覺得可以訪問法學學者或律師,如果這種情形發生在台灣,法官大概會怎麼判?

維基:良心拒服兵役者(conscientious objector)是指由于思想自由,個人良心或者宗教信仰的緣故[1],而要求拒絕履行軍事服務權利的個人。通常來講,良心拒服兵役者這一情況只會存在於徵兵制中,而非志願兵役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