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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公設辯護人是「失敗老路」? 司法院:絕不會+農糧署祭重罰嚇阻露天燒稻草 中彰投雲4縣市取締都掛零

劉哲岳 2018/11/01 07:48 點閱 5213 次

增公設辯護人是「失敗老路」? 司法院:絕不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53696?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司法院擬增設公設辯護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29日發聲明稱公設辯護人一方面受到法院的管考,一方面又必須要如同一般辯護人般、獨立於法院之外行使職務,難想像公辯要如何獨立行使職務,認為再增設公設辯護人,「似乎是想再走回過去為人詬病的失敗老路」。司法院今表示,目前規劃的短期約聘公設辯護人模式,是要在結合現有法院公設辯護、民間公益辯護兩體系,盼建構民間律師可以到法院短期從事辯護業務的機制,實質上與約聘公設辯護律師一樣。
回應:若是如文中所提,公設辯護人受到法院的管考,又必須站在法院對立面,獨立於法院之外,是否會造成辯護時的壓力,導致失去設立意義。

農糧署祭重罰嚇阻露天燒稻草 中彰投雲4縣市取締都掛零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3453699?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收割稻作後在田裡就地燒稻草,已是老農的耕作習慣,也造成空汙,因多年來屢勸無效,農糧署從今年一期稻作開始祭出重罰,只要查獲累計2次,隔年就取消公糧、轉契作的申報資格,引起反彈,環保局不想當壞人,中彰投雲四縣市取締件數都掛零。
回應:俗話總說一體兩面,在台灣人情味下,政策訂定容易施行卻又是另一件事了,文中提及環保署將修改規定,改採屬地主義,只要查獲農地露天燒稻草,即使不知是誰點火燃燒,將以有管理責任的農地所有權人為對象,告發列管輔導,但是能修改成功、實際執行又是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