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報社我們會把外電分成heavy(重)和light(輕)的新聞,「重」的就是政治、經濟等國際關注的新聞,「輕」的則是科普、藝文等較輕鬆的新聞。
坦白說我過去比較常寫嚴肅的議題,而且過去從沒寫過娛樂新聞,結果害得我今天跑去藝文活動時有點不知所措。下午原本報社希望我在寫篇輕鬆的新聞,不過最後我找的都還是財金、政治的新聞,最後只得作罷。
總覺得寫報紙的寫到娛樂新聞好像比影音媒體吃虧,因為大家想看的是會說話會跳舞的藝人,不是我的字。過去有點排斥腥羶色的媒體,今天雖然還是很排斥,不過好像有點了解他們的苦楚,如果不用這些吸引人目光的文字,讀者恐怕根本不會想讀文章。
補:社長剛說娛樂新聞就是要養眼(好看),沒內容是正常的(笑)。不過此話也沒錯,要不是我今天跟同事借手機,我會是今天唯一用手機拍藝人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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