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好「派遣工歸零」 勞團催勞動專法

蔡岳宏 2018/08/01 19:56 點閱 14678 次
立法委員黃國昌1日召開改善非典型勞動現況公聽會。(photo by 蔡岳宏/台灣醒報)
立法委員黃國昌1日召開改善非典型勞動現況公聽會。(photo by 蔡岳宏/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蔡岳宏台北報導】日前行政院長賴清德喊出公部門「派遣人員歸零說」,遭勞團批評政府迴避「直接僱傭」的責任。為改善非典型勞動狀態的工作保障,立法委員黃國昌1日於公聽會上表示,派遣工仍受勞基法保障,但簽下承攬契約的原派遣工則不受保障。東華大學副教授張鑫隆指出,許多企業更以「假承攬真雇傭」的方式,規避給予派遣工特休、例假、資遣費等權益。勞動部對此回應,若真為假承攬,將依法開罰。

黃國昌表示,總統蔡英文提出6大勞動政策主張,要在2年內實現公部門零派遣,公部門目前已減少派遣工315人,但承攬人數卻增加2295人。雖然公部門都有承攬人力參考原則,但對於勞工的勞健保、退休都沒提供相關保護,人力上限也沒有效管制。他擔心公部門轉為自然人承攬後,未必能解決非典型勞動權益的問題,甚至使之變得更嚴重。此外,他也反問勞動部,何時將提出勞動專法的時程表?

張鑫隆指出,非典型勞動有兩個問題,首先是未明訂的非典型勞動關係,例如許多遊覽車駕駛自行擁有車輛,便投靠車行,屬於個人承攬,但發生勞資糾紛時,車行不會承認兩者有僱傭關係,因此勞基法無法處理。若要明確兩者關係,就必須進行法律訴訟,但費時又費力。

此外,「假承攬真雇傭」為另一種問題,例如公部門將派遣工轉為勞務承攬,造成派遣工原訂的年資併計、職災給付突然消失。而且承攬只注重最後的目的,「有些工程需要10人來完成,派遣公司卻只指派5人來完成,節省人事成本來獲利。」

勞動部對此回應,只要工作者受雇派遣業者,業者就應負起責任,勞動部也會負起監督職責,進行專案勞動檢查,並對違法業者進行教育訓練。針對派遣工歸零,勞動部表示,政府機關將以受雇為主,而自然人承攬部分,只要確認有指揮監督關係,就適用勞基法。針對何時提出勞動專法時程,勞動部表示,將於下半年盡快召開法案草擬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