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檢察官恐嚇幼童 法務部:將提公訴

譚有勝 2018/07/26 15:24 點閱 18016 次
花蓮地方檢查官林俊佑因不滿自己的女兒被欺負,不但闖入幼兒園質問小朋友,還現場指認「犯人」,造成幼童身心嚴重受創。(photo by譚有勝/台灣醒報)
花蓮地方檢查官林俊佑因不滿自己的女兒被欺負,不但闖入幼兒園質問小朋友,還現場指認「犯人」,造成幼童身心嚴重受創。(photo by譚有勝/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檢查官竟濫用職權,闖入幼兒園為女兒打抱不平,令人不敢置信!」民進黨立委李麗芬26日爆料指出,花蓮地方檢查官林俊佑因不滿自己的女兒被欺負,不但闖入幼兒園質問小朋友,還現場指認「犯人」,造成幼童身心嚴重受創。對此,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王盛輝回應說,林俊佑確實有犯罪事證,法務部將依「無故侵入建築物、強制罪、恐嚇維安罪」等法令向他提起公訴。

檢察官闖幼兒園抓「犯人」

民進黨立委李麗芬26日表示,她日前接到一封匿名檢舉信指出,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林俊佑因女兒疑似被人欺負,竟在6月21日濫用職權,與1名警察一起衝進女兒所就讀的幼兒園,並要求所有幼兒園老師、教保服務人員退下,厲聲質問小朋友誰欺負他的女兒,還現場指認「犯人」,造成在場幼童驚恐萬分,甚至有幼童嚇到便溺。

此外,林俊佑還在6月28日指揮2名警察再次闖入該幼兒園,要求提供監視錄影畫面,企圖消滅證據,這些形同惡霸的行為引起國內社會高度重視。

李麗芬指出,當她接到檢舉信時不敢置信,並向法務部查證是否屬實,最後確認為林俊佑所為。李麗芬強烈譴責,林俊佑在幼兒園的行為已嚴重傷害兒少身心健康。她要求,法務部必須嚴懲林俊佑,警政機關應重新檢討警察人員配合檢查官辦案的程序。

檢調應展開調查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也指出,檢察官作為公益代表人,應恪守憲法,依據法律執行職務。但檢察官2次率領警察闖入幼兒園,造成多名幼童身心受創,嚴重影響孩童受教環境。她認為,林俊佑與涉案警察不但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更有可能違反《刑法》瀆職罪章,嚴損檢察官的尊嚴與信任。檢調單位應展開調查,並移送監察院審查,以昭司法公信。

她們呼籲,法務部應依法究責林俊佑,並加強對檢察官的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內政部警政機關應向警察同仁要求謹守辦案流程及程序。此外,教育部可主動了解並協助該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及幼兒是否需要心理諮商服務,以對受害幼童提供幫助。

王盛輝也在記者會上回應,經查明後確實有犯罪事證,法務部將依「無故侵入建築物、強制罪、恐嚇維安罪」等罪嫌提起公訴。行政責任方面,法務部也將依評鑑辦法中的濫用權力侵害人權或品德操守不良規範,召開評定審議會,以決定是否將涉案人移送檢察官評鑑。他也說,因陪同林俊佑的警員態度良好,並沒有過激的行為,法務部將對陪同者暫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