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正式表態:鼓吹港獨不能容忍

陳玨明 2018/07/26 18:31 點閱 13793 次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25日出訪北京前,回應港府擬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一事,強調面對任何港獨主張,特區政府態度堅定、絕不含糊,並稱任何鼓吹港獨的行為,都會受到壓制。 (photo by 香港電台/ 香港民族黨facebook專頁)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25日出訪北京前,回應港府擬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一事,強調面對任何港獨主張,特區政府態度堅定、絕不含糊,並稱任何鼓吹港獨的行為,都會受到壓制。 (photo by 香港電台/ 香港民族黨facebook專頁)

【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香港政府近年來全面打壓港獨思潮,香港警方早前建議香港保安局,回歸後首次引用香港法例中的《社團條例》,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禁止提倡港獨的政團「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事隔一周,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25日啟程赴北京前,終於首度開膛回應事件,明言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都不能容忍。

態度絕不含糊

根據香港法例,被香港保安局提出禁止其運作的政團香港民族黨,可在下月7日前,向保安局提交書面申述作辯解,該政團的召集人陳浩天25日表示,會在未來數天決定是否提出申述,他早前已曾表明,不排除就此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至於事後一直未有開腔談及事件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25日在出發前赴北京前,終首度回應事件,雖然她稱個案正處於法律程序,故不宜評論,但她同時強調,任何鼓吹港獨的言行都不能容忍,一定會受到遏制,港府會依法辦事。她又表示,自己和港府對港獨議題的立場非常堅定,態度絕不含糊。

團體有上訴權利

一向被外界形容擅於利用程序辦事達到目的的林鄭月娥,同時也拋出程序作解說,指香港保安局局長是根據《社團條例》,收到助理社團主任提交報告,因而建議啟動有關程序。她指出保安局局長將給予有關團體作出書面申述,「我肯定保安局局長一定會按他收到的書面申述、法律的理據和搜集到的證據,作出正確決定」。

她補充,如有關團體對決定不滿,亦有上訴機制,途徑就是向行政長官會與行政會議提出上訴,。然而,如果她本人現時既已對港獨議題具有清晰立場,有關申訴恐怕已難獲公允處理。

對於香港警方早前以香港民族黨曾參選立法會,又曾出版刊物等理由,成為指控該黨有「實質行動」推動港獨的理據,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重申,根據國際人權公約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標準,其一重要元素是當中有否涉及即時或實質的武力行為,質疑香港警方把「實質行動」之定義,擴展至所謂「有組織」或宣傳,並不符合國際標準,批評香港警方不應濫用國家安全之名。

錫拉庫扎原則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亦強調,國際人權法中的「錫拉庫扎原則」(Siracusa Principles),指明「國家安全」必須涉及整個國家和領土的安全,相關武力威脅亦是真實和嚴重,才令維護國家安全成為合法限制結社和言論自由的理由之一,他認為港府必須提出足夠和客觀的證據,證明香港民族黨涉及一些實質行動而非止於言論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