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歸校方說法矛盾 監委彈劾吳茂昆

楊蕓 2018/07/03 18:24 點閱 13771 次
吳茂昆遭爆擔任東華校長期間赴美國設公司,且未經校方同意以個人身份申請專利,遭監察員彈劾。(photo by楊蕓/台灣醒報)
吳茂昆遭爆擔任東華校長期間赴美國設公司,且未經校方同意以個人身份申請專利,遭監察員彈劾。(photo by楊蕓/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前教育部長吳茂昆違反公務員不得兼職及利益迴避,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監察委員高鳳仙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吳茂昆在東華校長任內赴美設公司,未經校方同意以個人身份申請專利,她認為,吳聲稱專利成果會轉回學校的說法矛盾,「既然東華無法申請國際專利,才改以師沛恩的名義申請,怎能申請到後再轉回東華?」

違反不得兼職規定

教育部前部長吳茂昆日前遭指控任職國立東華大學校長期間,盜用東華大學向中華民國申請的綬草萃取物及藥物應用相關研究專利,且以赴美開的師沛恩生技公司為名,向中國申請專利。監察院3日首次採具名投票全數通過彈劾吳茂昆,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監察委員高鳳仙、楊美鈴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監委高鳳仙說明,吳茂昆任東華大學校長期間,為了申請PCT國際專利,在沒有經過東華大學的知會及授權下,自行與其他3名發明人、1名美國人一起成立了施沛恩公司,「5個人同時擔任該公司執行業務股東,股份各佔20%,」此舉已違反公務人員不得兼職經營商業、不得擔任有限公司執行業務股東且股份不得超過10%規定。

東華完全不知情

吳茂昆曾對此事發出聲明,聲稱因為學生提出想到中國申請專利,而台灣非PCT專利合作條約會員國,才會在美國開設公司,公司單純為申請專利用,專利成果最後一定是歸屬學校。高鳳仙認為吳的說法矛盾,「既然東華大學無法申請PCT專利,才改以師沛恩的名義去申請,那怎能申請到後再轉回東華大學?」

此外,吳茂昆在校長任內還「自請自核」,讓東華大學就美國發明專利申請勞務採購案動支經費80萬元,因此東華大學根本不知吳是以公司名義申請專利,吳茂昆還把已申請到的美國和台灣專利都轉讓給師沛恩公司,當時他也具有公司負責人身份,已明確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及利益迴避,監察院依法提起彈劾,高鳳仙更直說「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不過,記者會後也發生小插曲,監委蔡崇義、王幼玲在記者會一結束到現場踢館並指出,吳茂昆違法兼職事證明顯,因此投票同意彈劾;但對於指稱吳茂昆「圖利」的部分,認為調查還不夠充分,持保留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