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地誰管? 祁文中:跨部會討論

藍苡瑄 2018/05/28 16:06 點閱 13075 次
 立委洪慈庸與16名委員提出「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為露營活動近日受國人喜愛,露營地相當多,希望能有專門單位管理露營場地。(photo by藍苡瑄/台灣醒報)
立委洪慈庸與16名委員提出「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為露營活動近日受國人喜愛,露營地相當多,希望能有專門單位管理露營場地。(photo by藍苡瑄/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藍苡瑄台北報導】「露營地與國內旅遊風氣興起,露營場所管理單位包括觀光局、林務局等六單位,跨部會該怎麼管?」立委李昆澤28日質詢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露營用地數量與主管機關,蔡宜津建議設立專法管理。祁文中回應,「中央政府已盤點完,但地方政府說需要兩個月盤點,最快九月。」

「希望由交通部觀光局當召集單位納管露營地,討論哪些地要放寬,希望下次開會時能有擬出主管機關,」立委洪慈庸表示,她與16名委員提出「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露營地相當多,使用分區不同,分散分屬不同土地管理機關,本修正案將確立其目的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觀光局,但是交通部認為應回歸不同主管機關審核。

立委鄭寶清說,「這麼多違法露營區,避免以後發生危險時推卸責任,希望有人趕快處理。立委李昆澤則表示,「目前全國露營場所有幾個都不清楚,如何有效管理?」祁文中說,五月時有跟地方政府開會,但有些地方政府還沒提報,需要兩個月時間調查,所以詳細數字還要確認。

「希望跨部會整合,調查詳細露營場所合法、查核、未查核數字,」立委李昆澤認為有關農業用地與相關部分還是以農委會為主,後端的合法成立的露營場所才是由交通部觀光局管理。蔡宜津則舉例,石門水庫集水區上方多處光禿禿地方都是露營區,被旅客吃喝丟垃圾破壞生態,提出設立露營專法,並由交通部觀光局主要協商,以及設置露營專法。

「我們會提供平台大家共同檢討,我來邀集會議跨部會討論,」祁文中回應,中央會提醒加快提醒資料揭露,目前露營也有依法有申設流程、評估規定申設時落實掌管法令,以及露營場申設完之後的管理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