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針對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15日高院判決有罪,律師尤英夫受訪時認為,此案比較像是馬英九在政治風暴中為了把王金平弄下來,而不是純粹院際間在行政上的商議行為,但他強調,如果最高法院駁回馬英九上訴,可聲請釋憲,由大法官釐清院際爭議調解權的範圍;律師陳長文則表示,因總統在行使職權時無具體法令指引,只能依憲法忠誠義務的法理確信行事,卻因此陷入違法爭議,因此他呼籲應制定《總統職權行使法》。
前總統馬英九任內處理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等人的司法關說案,將特偵組仍在偵辦中的案情告知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等人,因此涉嫌洩密等罪嫌。一審時馬英九主張《憲法》賦予總統「院際調解權」,可阻卻違法為由判無罪,檢方上訴後,高院15日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洩密等罪,改判馬英九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可上訴。
羅智強批糟蹋是非
馬英九稍早回應,他不滿判決跟先前柯建銘自訴的認定完全不一樣,且他爭取的不是個人權益,而是中華民國未來總統的權限不應受到限制,「為了要釐清這個問題,我一定會上訴。」
「這次判決不止糟蹋馬英九一生清廉,更是糟蹋台灣的公道和是非。」身為當事人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現為台北市市議員參選人羅智強受訪時痛批,當時王金平關說司法是「動搖國本」的大事,若按照二審邏輯,總統不可以與幕僚諮商,也不能與涉入關說法務部長的上司(即行政院長)商討如何因應政治動盪,「總統經手的事情本來就都是機密,現在卻說這些機密不可以告訴任何人,等於是讓總統陷於孤家寡人的狀態。」
律師建議聲請釋憲
「我個人認為,馬英九這個狀況『看起來』比較不算是院際調解的範圍,因為總統自己牽涉其中利害,且他當時目的似乎是在政治風暴中為了把王金平弄下來,不太像純粹院際首長之間在行政上的商議行為。」律師尤英夫受訪時強調,如果最高法院最後駁回馬英九的上訴案,馬英九可考慮提釋憲,由大法官解釋院際爭議調解權的範圍。
律師陳長文曾在媒體投書表示,此案涉及「總統行使職權空間恐遭過度限縮」的挑戰,加上我國無《總統職權行使法》、憲法也不夠具體,總統決策在具體法令上欠缺明確指引,只得依憲法忠誠義務的法理確信行事,卻恐因此陷入違法爭議,陳長文呼籲,應儘速制定《總統職權行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