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含植物油過量 消基會:開罰

楊蕓 2018/05/10 18:07 點閱 13516 次
巧克力的可可脂含量是品質好壞的關鍵,但業者基於成本考量,常以植物油脂取代可可脂,口感較差也增加熱量。(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巧克力的可可脂含量是品質好壞的關鍵,但業者基於成本考量,常以植物油脂取代可可脂,口感較差也增加熱量。(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巧克力的可可脂含量是品質好壞的關鍵,但業者基於成本考量,常以植物油脂取代可可脂,口感較差也增加熱量。」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10日在記者會指出,植物油脂若高於5%,應以「○○代可可脂巧克力」命名,違者可處4萬元以上、4百萬元以下。他也提醒,民眾可挑選可可脂含量高的巧克力,並避免含氫化棕櫚仁油的巧克力,因其反式脂肪酸含量較高。

植物油取代可可脂

「吃巧克力除了讓心情愉悅,還可以降低血壓、避免血管阻塞的風險。」游開雄指出,研究發現,巧克力含有豐富的類黃酮(flavonoid)類化合物,適量攝取不僅可以抗氧化,對促進心血管循環也有益處,「但業者基於成本和保存考量,會以植物油脂取代高單價的可可脂,不但沒有可可脂的抗氧化效果,還會增加脂肪和熱量。」

衛福部食藥署於2017年起實施《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規範「不含內餡的黑巧克力、牛奶巧克力及白巧克力」,「只要巧克力中植物油的含量大於5%,就不能以『巧克力』命名,品名須標示為『○○代可可脂巧克力』,避免消費者誤解。」

然而,消基會抽查市面15種巧克力發現,有一款「哈哈球巧克力」未檢出任何可可脂,以植物油取代,卻以巧克力命名,違反《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僅可標示為「代可可脂巧克力」的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4萬元以上,4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應清楚標示

雖然此次抽查的巧克力幾乎都符合規定,但游開雄仍建議消費者購買巧克力時,最好先注意標示,「如果品名是『○○代可可脂巧克力』,表示巧克力中的植物油至少5%以上;若是『本產品可可脂中有添加植物油』,代表該產品的可可脂可能較低,口感也比較不好。」

「再來可以注意『內容物成分』,若有氫化棕櫚仁油,代表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可能較高,應儘量避免。」游開雄提醒,通常成分中的「可可膏」、「可可脂」和「可可粉」會寫在比較前面,巧克力的純度也比較高;有些產品則會把可可含量標註在品名前,做為商品的賣點,他也建議,消費者可盡量挑選「糖」列在比較後面的產品,比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