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針對管中閔先擔任台哥大獨董,後續才取得校方同意,有「先上車後補票」疑慮。雖台大發出聲明,同意兼職的日期可回朔到獨董聘任起始日,並非違法兼職。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仍質疑管在空窗期間可能領取獨董報酬。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則表示,「最好在選舉前,校方就有『一定同意』的意思表示,當選後執行獨董職務也比較不會有疑慮。」
選前校方應先一定同意
管中閔於2017年5月2日向台大申請兼任台灣大哥大獨董,6月14日就任,但台大10月2日才函復同意,產生「先上車後補票」疑慮。顧立雄7日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前表示,現在比較大的問題是在追溯期確認前,若參與執行董事職務、參與召開董事會等,有公司治理的疑慮,「最好在股東會選舉前,校方就有『一定同意』的意思表示,當選後執行獨董職務也比較不會有疑慮。」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詢時表示,若照教育部和金管會認定,在校方核准前,兼任獨董的教授,即便被股東會選上,也不能執行職務,恐讓數百家上市櫃公司董事會無法運作。他更調查全台16家金控的獨董名單,專任教師兼任獨董的就有12家,若這些金控的董事會不能運作,公司治理恐受影響;賴士葆認為,金管會的說法就是想「追殺全部獨董」,因為「先就任再同意」一直都是台大的通例,管中閔本來就沒有違法,更哪有所謂在正式同意之前要有「一定同意」的意思表示問題?
追溯同意無共識
「為什麼不能在就任以前就取得校方同意?」顧立雄強調,若獨董不具專任教授背景,選上股東會後即可執行職務;但若是教授選上獨董,事後校方追溯承認,雖然在決議的效力上沒有問題,但比較大的問題在於,校方確認前,即「違法(指未獲校方同意函)」狀態,執行職務時,反而對公司治理有傷害。
在上週財委會要求下,金管會全面清查上市櫃公司,調查教授兼任獨董的情況,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估計,台大至少有一百多名教授都採先上任後追認,那這些教授金管會怎麼處理?會按照管中閔標準通通拔掉嗎?顧立雄強調,調查的目的僅作為日後程序完備的參考,他並重申,「管中閔去擔任獨董我沒有意見,但他是參與校長遴選才引發爭議,這是兩回事,金管會沒有雙重標準。」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則認為,既然《教育人員用人條例》是法律,就必須遵守,管中閔的獨董職6月就選上,但10月台大才正式同意,「獨董的報酬有沒有可能從6月就開始領?據媒體報導獨董年薪高達千萬,4個多月至少也有3百多萬,難道法律可以不用遵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