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教育部期待管中閔能親自說明疑義,這不只是當事人的權益,同時也是身為公眾人物的義務。」部長潘文忠11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舉例說,內政部長葉俊榮10日被爆料赴陸兼職後,第一時間就親自召開記者會釐清爭議,但管中閔包括在大學相關機構擔任講座、指導博士生、排課程表授課等20多項爭議,至今仍未對外說明。
內政部長葉俊榮遭爆料在浙江大學兼課,甚至名列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師資隊伍」的網頁中,並介紹他是「台灣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葉俊榮火速召開記者會,證實曾在2011年12月19日起至2012年1月15日止,受邀至浙江大學教授兼副院長朱新力所開「政府管制與法治行政」課程講學,屬於一般學術交流常態的短期客座講學,符合相關規定。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1日邀請教育部就「我國社區大學發展現況及推展情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潘文忠會前受訪針對此事做出回應。
潘文忠表示,依教育任用條例規定,公立教職員不得赴大陸專職或兼課,「但葉俊榮被外界質疑可能在浙江大學有授課行為的時候,他第一時間就親自召開記者會說明,教育部就他所提供的資料,看出來是『短期客座講學』,是容許的學術交流行為。」
對於媒體質疑教育部是否有「兩套標準」?潘文忠重申,葉俊榮並不是透過教育部幫他澄清,「他自己是當事人,第一時間就準備外界質疑的講課情況,由本人召開記者會清楚向外界說明,並不是教育部主動替他澄清」,而管中閔包括在大學相關機構擔任講座、指導博士生、排課程表授課等20多項爭議,「當事者親自對社會說明是最清楚的。」
至於有台大師生質疑,葉俊榮赴陸正值學期間,有無向台大請假?葉俊榮在記者會中沒說明清楚,潘文忠則回應,包括他當時有無課程、有無請假的具體情況,還要進一步了解,強調「短期客座講學沒有限制要在哪個時間,僅規定短期講學不能有專職或兼課行為。」但立委蔣乃辛仍質疑,教育部為何沒有去查,就認定合法,「難道只要當事人出來說自己合法,就是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