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一頭台大校長爭議未平,另一頭文化大學校長竟鬧雙包。去年文大校長李天任因不滿考績被打丙等請辭,文大啟動新校長遴選,由盧希鵬獲選,不料上任前夕李天任卻決定「不計個人榮辱」,續任文化大學校長。高教司長李彥儀31日受訪時強調,李的辭職已生效,若董事會再不提報新校長給教育部,將依私校法開罰10到50萬元。不過李天任受訪時重申,他是基於遴選程序有爭議的情況下才決定撤銷辭呈,「絕無戀棧意識。」
李天任因去年考績遭張鏡湖打丙等,而「被請辭」,董事會並啟動新校長遴選,於去年11月選出新校長盧希鵬,但因文大董事長張鏡湖不滿遴選結果,拒簽盧希鵬當選公文,導致在明日上任前夕,教育部仍無從核備。
文大校友圈近2日流傳一封「文化大學校長李天任發給全校師生一封公開信」,李天任在信中提及近來受到校友會和董事慰留,「決定不計個人榮辱」續任文大校長。此信31日流出後,教育部也立即出面回應,高教司長李彥儀受訪時強調,李天任去年8月已經向董事會提出辭職,「只要提出就是辭職生效,且也經文大董事會議確認,並啟動新校長遴選作業」,整個程序都是確認無誤的。
李彥儀表示,現在李天任對學校師生說自己是迫不得已辭職,「請問從去年8月到現在,若真的是被迫辭職,為何過去這段時間從來不提?」且董事會重新開啟遴選程序都是對外公告周知,李天任「就算是被迫辭職也要在遴選作業啟動之前提出,如果大家同意他續任,也要經過董事會討論。」但李天任辯稱,他是因為遴選有爭議,才決定撤銷辭呈的。
李彥儀強調,文大應趕快把新校長人事案呈報教育部,董事會是合議制,包括校長遴選結果、代理校長等問題,都不能是董事長說了算,否則將依私校法第77條,處以10萬到50萬元,且可逐次處罰。若明天開始有找代理校長的問題,「依法須由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依序代理。」李彥儀表示,「目前文大副校長出缺,必須由教務長依職權代理,若無人代理,也要經過董事會討論決定。」
「我絕對沒有戀棧意識。」李天任受訪時表示,「當時我的確是受脅迫而決定辭職,但這些事情過去就算了,現在是因為新校長遴選的過程出現太多爭議,如議決會場更換主席、遴選過程中提出訴訟等,為讓學校持續運作才決定撤銷辭呈。」他強調,如果遴選結果出爐後沒有爭議,那他當然就下台交棒,至於原訂2月1日起盧就要上任,董事會的下一步還要等教育部正式來文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