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騷擾案 洛杉磯時報發行人停職

劉屏 2018/01/22 18:42 點閱 7267 次
美媒稱《洛杉磯時報》發行人雷文森是「2件性騷擾案的被告」,而且雷文森在職場中的若干行為「不斷遭到女性同事質疑」。(photo by Youtube截圖)
美媒稱《洛杉磯時報》發行人雷文森是「2件性騷擾案的被告」,而且雷文森在職場中的若干行為「不斷遭到女性同事質疑」。(photo by Youtube截圖)

【台灣醒報駐美記者劉屏華府報導】美國最重要的媒體之一《洛杉磯時報》,其執行長兼發行人雷文森突然宣告停職,令美國新聞界大感意外。美國公共廣播電台(National Public Radio,簡稱NPR)稱雷文森是「2件性騷擾案的被告」,而且根據 NPR多方了解,過去20年裡,雷文森在職場中的若干行為「不斷遭到女性同事質疑」。

洛杉磯時報的母公司Tronc宣布,雷文森(Ross Levinsohn)「同意停職,不支薪水,而且立即生效」。

有諸多不當行徑

這件事最初見於美國公共廣播電台(National Public Radio,簡稱NPR),稱雷文森是「2件性騷擾案的被告」,而且雷文森在職場中的若干行為「不斷遭到女性同事質疑」。

法庭文件、證詞等指出,雷氏有諸多不當行徑,包括他在宴會上強吻及強摟女同事。他也曾詢問一位女同事「有沒有兼差跳脫衣舞」,還問一位女同事「有沒有和同事上過床」。

雷文森宣告停職之前,NPR評析指出,《洛杉磯時報》是全美最重要的報紙之一,也是加州最具影響力的新聞機構,雷文森則是這家媒體的靈魂人物,如今雷文森自己涉及性騷擾案件,《洛杉磯時報》報導這類事件時,會不會遮遮掩掩?在評析美國風起雲湧的「我也是」( #MeToo)運動時,會不會失去公允立場?

注重媒體數位化

針對NPR的說法,雷文森的反擊是「NPR說謊」,並稱必要時將控告NPR破壞名譽。但不出2天,情勢急轉直下,Tronc公司先是發表聲明,說已開始調查雷氏;接著《洛杉磯時報》的從業人員工會也展開行動,要求公司「立即開除雷文森」。

雷文森具有經營長才,尤其注重媒體的數位化。他曾經擔任Tronc公司的顧問,獲酬美金數十萬元。去年8月,Tronc公司延攬他出任現職,希望借重他的視野、改革,把具有136年歷史的《洛杉磯時報》帶入更新的境界。依照合約,雷氏的年薪及獎金為美金200萬元,另外他還獲得股東分紅美金720萬元,此外還有其他數值美金數百萬元的福利。

兩度付款和解

十餘年前,雷文森在另一機構任職時,即曾因為性騷擾而遭訴,當時付錢了結官司。金額未公布,唯依照法庭紀錄,當時對方要求美金75萬元,雷氏則希望只支付美金10萬元。

2007年,雷氏在梅鐸的《新聞集團》擔任資深副總裁,再次因為性騷擾案而被告,後來達成和解。NPR報導稱,他在2010年擔任雅虎的資深副總裁,並曾代理總裁2個月。他任職雅虎期間,曾約了其他高級主管在法國駕艇出遊,特別花錢請了幾位名模一道在船上狂飲。

新興媒體《國會山莊》報導說,《洛杉磯時報》員工決議要求雷氏立即下台,否則公司應立即將之開除,因為他曾「在幾家不同的媒體出現行為不檢」,信譽全失,沒有資格繼續領導這家全國頂尖之一的媒體。

洛杉磯時報》本身也報導了這則醜聞,稱Tronc公司說,在禮聘雷氏之前,曾依標準程序了解雷氏背景,但直到NPR報導,才知道雷氏過往的劣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