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空汙成漏網之魚 教團籲納管

楊蕓 2018/01/15 14:19 點閱 7754 次
教團批評,每當空汙來襲時,政府只會叫學校掛起「空汙旗」警告,卻遲遲未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納入列管對象,學童成為「人體空氣清淨機」。(左起劉亞平、立委許智傑,photo by 楊蕓/台灣醒報)
教團批評,每當空汙來襲時,政府只會叫學校掛起「空汙旗」警告,卻遲遲未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納入列管對象,學童成為「人體空氣清淨機」。(左起劉亞平、立委許智傑,photo by 楊蕓/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學校應該是兒童放心學習的天堂,而不是痛苦吸毒氣的地獄。」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15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每當空汙來襲時,政府只會叫學校掛起「空汙旗」警告學生,卻遲遲未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納入列管對象,放任學童成為「人體空氣清淨機」。環保署解釋,學校因汙染源不多,且來自四周,如何納管會與教育部研商。

空品列管獨缺校園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指出,民國 100年通過的《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包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醫療機構、政府機關等11類場所,列為法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的公告場所,主管機關應「逐批」公告,將這些場所逐步納入管理範圍。

然而,環保署雖然分別在103年、106年公告納管場所,目前博物館、美術館、金融機構營業場所、表演廳、電影院、KTV、交通轉運站,甚至大型商場等,都已被納入室內空氣品質公告場所範疇,教育機構則只有大專院校在第一批就被納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卻始終被排除在名單外,全教產痛批,環保署讓校園空汙成為室內空氣汙染防制的漏網之魚。

全教產秘書長劉亞平表示,每次只要空汙來襲,政府只會叫學校掛「空汙旗」,警告學童毒氣來了,「但空汙旗並不能阻擋PM2.5,且空汙不分室內、外,有時室內空品比室外還糟」,教團呼籲,讓學生改到室內上課、取消運動會等並不能解決空汙,主張政府應補助學校加裝空氣清淨機,實際改善室內空品。

嚴重個案將列輔導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則說,連較難管制的電影院、藝文場所,環保署都嚴格執行,很納悶相對簡單的校園,為何至今都沒有列管,懷疑環保署是「捨近求難」。他強調,應從空汙嚴重的縣市,如高雄市、嘉義市、雲林縣、台南市、南投縣等優先處理,還給孩子安心呼吸的權利。

環保署空保處簡任技正吳正道解釋,室內場所一旦被納管,場所就被賦予責任義務,例如請專人撰寫空汙維護計畫、配合定期檢測等,以達到空品標準。至於列管場所,吳正道表示,是綜合場所的人口聚集量、進出量、汙染程度等「逐批」公告,目前已有1千多個場所納管,「學校的確還沒列入,因為學校的汙染源不多,都是來自四周,後續會和教育部研商,再看如何處理。」

「空汙旗並不是只有升旗這麼簡單,而是一個指標,讓學校參考是否停上體育課或停辦運動會。」教育部資科司專門委員邱仁杰強調,教育部會配合環保署公告執行,但在公告之前,會針對空汙嚴重學校列為個案輔導對象,並依照環保署提供技術指引,協助學校改善空汙,包括什麼時候開窗、關窗、如何種植室內植栽改善空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