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林晏如台北報導】「我們不要假改革的國民法官,要真改革的陪審團!」自司法院公布「國民法官」草案後,司法改革又再次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台灣陪審團協會為讓社會大眾了解「陪審制」與「國民法官(參審制)」的差異,12日與立委陳曼麗共同戴上假髮和法袍裝扮成法官、檢察官等,共同呼口號支持。協會將於2018年3月24、25日舉辦模擬法庭,讓民眾實際參與陪審法庭的言詞攻防。
陪審制運作模式為陪審團依其獲得之犯罪資料,認定被告是否應受法院之正式審判,以避免反覆無常或毫無根據之起訴。陪審員在審理過程中,僅是消極的聽訟者,不能詢問被告、證人等,目前採行陪審制的以英美法系國家居多(如英國、美國、加拿大)。
參審制則由職業法官與不具備法官資格的民眾共同組成合議庭,參與審理的民眾(參審員),不僅可以訊問被告、證人,同時又有與職業法官共同決定犯罪事實有無、法條適用與量刑的權限。但一般民眾法律專業不足,且由於參審員不懂證據法則,容易感情用事、誤導誤判,若與法官意見相左時,通常就會以法官意見為主。
張靜指出,司法院推動的國民法官是一種「參審制」,與陪審制最大區別在於陪審員只負責認定事實,而國民法官除認定事實外,需與法官一起審判案件適用何種法律、量刑。美其名是「合力審判」,然而當人民意見與法官意見不同時,「哪個人民敢跟法官辯論?」他表示,國民法官很明顯會被職業法官影響,最後都照法官意思決定,失去人民參審的意義。
相當支持陪審制的立委陳曼麗表示,不是所有人都能擔任陪審員,「像我過去在律師事務所工作過10年,現在又擔任立委,就會被排除掉,因為陪審團就是不要讓有法律背景的人參與。」民眾依自己的判斷力聽取被告和律師的陳述,再判斷被告到底有沒有罪,這樣才是真正的人民參審,至於判有罪後的刑期多寡還是由法官定奪。
2018年3月24、25日的模擬法庭由協會與台北市民政局將在士林、北投區發放問卷,對外招募演員,讓民眾有機會在鏡頭前演出檢察官、律師、證人、法警或被告,實際參與陪審法庭的言詞攻防,相關資訊可上協會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