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績效設800% 基層苦不堪言

譚有勝 2017/11/07 17:50 點閱 9344 次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7日在記者會表示,警政署對部分案件績效目標調高為800%是不合理的事情。(譚有勝/台灣醒報)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7日在記者會表示,警政署對部分案件績效目標調高為800%是不合理的事情。(譚有勝/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績效要求不但為難基層警察,甚至發生造假、栽贓的現象,令民眾對警政感到心寒。」萬華分局警察石明謹7日在記者會不禁訴苦。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7日在記者會更踢爆,去年警政署為達成兒少性交易案件765%,把績效目標調高為800%。台灣警政單位長年使用績效制度來把關警察辦案的效率,但有些績效高達800%,讓基層員警苦不堪言。「但這種不合理的績效目標,警政署應儘速檢討修正。」

績效目標造成栽贓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春安專案」(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僅為期2至3週,然而春安期間非法槍彈查獲比率平均竟占整年度的20%至30%不等。由於春安專案期間核分較高,造成基層員警平時「養案」,等到專案期間再破案的怪異現象;且過去曾有員警為求績效,栽贓給民眾的案件發生。調查報告亦指出警政署對養案、栽贓員警進行懲處而不檢討績效制度訂定,仍無法避免再有類似情況發生。

石明謹說,「警察的績效都是需要與去年做比較,訂定的績效標準都比去年來得高」,去年若抓到的酒駕達到20件,明年就要達到120%(24件)。但弔詭的是,政府對外宣稱越來越少人酒駕,邏輯上抓到的人應該變少才是,績效要求提高反而會為難基層警察,甚至發生造假、栽贓的現象,令民眾對警政感到心寒。

雙向溝通是關鍵

「績效不應只是由警政署決定。」徐永明建議,內政部下應該成立「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委員會中至少1/2由基層員警代表、人權專家、社會科學研究者等人員所組成,檢討警察績效制度,並公開相關計算標準、方式及理由,以修正不合理的績效制度。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偵查科長鄺慶泰受訪時反駁績效目標不合理的說法。他說,基層人員的績效評比已經從33項降低到8項,至於春安工作績效要求也從9項降低到1項。

鄺慶泰進一步說,對於警察內部為達績效而「養案」的現象,不一定全然都是為達績效的手段。警政署在設立結案計算時間,是為了方便警察作業不必因為時間壓力而草率結案,但難免有人為達績效而「取巧」。針對「警察績效管理委員會」的成立,他也支持基層警員加入委員會與長官溝通,以修正不合理的績效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