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休一場空? 民進黨承諾勞工全回收

鄭羿菲 2017/11/01 21:37 點閱 9971 次
蔡政府預告「一例一休」修法方向,幾乎已將例休給予勞工的利多全數回收。(photo by wikimedia)
蔡政府預告「一例一休」修法方向,幾乎已將例休給予勞工的利多全數回收。(photo by wikimedia)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分析報導】民進黨去年力推「一例一休」,但堅持了11個月全部回收,勞工僅獲得「半年享3天特休假」與「違法罰2~100萬元」的好處。根據勞動部預告修法的方向,作為「刪除7天國定假」為代價而給勞工的利多,包括7休1、休息日加班費從優等全部推翻。

「民進黨在野時喊很大聲,當家才知推動難。」前台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1日受訪嘆道說,例休未考慮台灣有95%的中小企業,因此在1年紛擾後,只能收回承諾。他建議,政府若想說服勞方,可先還3天國定假,放在元月初二、大年初四與初五。

加加減減一場空?

民進黨去年推動「一例一休」修法時,以5大方向來作為「砍7天國定假」的代價,以彰顯自己與國民黨時期前勞動部長陳雄文版本勞基法的不同,包括:1、勞工每7天至少有2天休息,1日為例假日、1日為休息日;2、休息日加班費做1給4,以高額加班費制度,抑制企業隨意要求勞工加班;3、新進勞工半年即獲得3天特休假;4、輪班間隔應有11小時;5、違反企業裁處2~1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得最高加重1/2。

在近1年例休紛爭後,勞動部在10月31日預告修法5大方向,包括1、7休1走入歷史,勞資協商後得連續工作12天;2、加班費核實計算,不再做1給4;3、特休假得遞延1年;4、勞資協商後,加班工時得從46小時提高為54小時,或以3個月為計算週期,總加班工時為138小時,單月最高加班54小時;5、勞資協商後,輪班間隔得11小時縮短為8小時,或間隔8小時延長為11小時。

兩相比對,蔡英文幾乎將把競選時對勞工承諾的「週休二日」及「不砍7天國定假」撕毀,繞了一圈後,與陳雄文當初為了推動雙週工時84小時調降為「單週工時40小時」,給予資方配套措施「刪除7天國定假」、「拉高單月加班工時至54小時」的勞動政策相似,勞工可能僅獲得「新進勞工半年即擁有3天特休假」與「提高企業裁罰2~100萬元」而已。

在野時震天喊價

「也不能都說民進黨欺騙勞工,應該說各黨在野時都把利多價碼拉很高,當家了才知柴米貴、推動困難。」陳業鑫1日受訪時表示,勞團爭取一步到位的修法,卻沒有思考到台灣企業有95%屬於中小企業,卻想拿規範大企業的「一例一休」來綁住中小企業,所以1年後修法的反撲力道才會這麼大,其實是可預期的。

陳業鑫說,賴揆從台南市北上,他了解勞基法對中小企業的傷害,因此才出現這麼大的「髮夾彎」,連修法獲得的7休1、休息日加班做1給4等都收了回去,看起來勞工只獲得了「休息日」的明文概念,而此次修法政府則強調「勞工協商」的概念,「這也是政府未來需要輔導勞資雙方都重視勞資協商的精神,讓資方不畏協商、讓勞方了解權利掌握在自己手中。」

還3天假解套

「至於恢復7天國定假的部分,我認為可以討論,但依舊不要一步到位,畢竟國際上也幾乎沒有每年放19天國定假。」陳業鑫認為,政府若能先恢復3天國定假,讓元月初二、春節初四與初五這3天都定成國定假日,一方面比較好說服勞工修法並非都傾向資方,一方面春節可能連續休息9天以上,給勞方一個適當休息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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