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下一步 綠能大國指路

林晏如 2017/10/24 13:56 點閱 85779 次
(左起)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代表紀維德、法國在台協會主任紀博偉、丹麥商務辦事處長倪安升,齊聚2017再生能源高峰論壇。(photo by林晏如/台灣醒報)
(左起)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代表紀維德、法國在台協會主任紀博偉、丹麥商務辦事處長倪安升,齊聚2017再生能源高峰論壇。(photo by林晏如/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晏如台北報導】歐洲綠能大國如法國、荷蘭和丹麥駐台機構代表,23日紛紛針對台灣綠能產業發展提供建議。丹麥代表認為當人民開始關注時,才能引發政府重視綠能產業發展;法國代表則表示,政策與法規穩定,才能讓業者發展綠能產業無後顧之憂;荷蘭代表則建議,政府需提供誘因如補助成本與市場的價差,方能鼓勵業者嘗試多元發電。

經濟部能源局23日主辦「2017再生能源高峰論壇—能源轉型,劃時代發展契機」,交流論壇中邀請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執行長楊鏡堂、工研院綠能所長胡耀祖、法國在台協會主任紀博偉、荷蘭貿易暨投資辦事處代表紀維德、丹麥商務辦事處長倪安升等以「由國際經驗看台灣能源轉型發展契機」對話,探討台灣綠能未來發展的契機。

倪安升認為首先要注意的是,推行綠能產業除了應設置長遠目標,也需要國家大力支援。發展綠能產業無法一步到位,需要多方資源、資金長期挹注才能有所進展。此外,民眾輿論也相當重要,當人民開始關注時,便能促使政府更加重視綠能產業的發展。

「法國日前在巴黎氣候峰會上,正式宣示要全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核能發電在2020年自75%降到50%、逐漸淘汰核能電廠、2030年前要把所有燃煤電廠都淘汰掉等。」紀博偉表示,要達到這樣的目標,只發展傳統的太陽能、海域電廠不夠,尚需持續發展創新的再生能源,例如不同形式的離岸風場。他也提到,政策和法規一開始就要定下穩定的框架,避免朝令夕改而讓業者發展綠能產業時感到無所適從。

紀維德說,2016年荷蘭使用的再生能源有63%來自生物質,政府鼓勵創新解決方案,嘗試多元的發電來源。例如荷蘭的乳製品公司菲仕蘭坎貝納在75公頃的農場上使用175頭牛的糞便,其中由細菌生成沼氣的發電量達到9,342千瓦小時(kWh),可供3戶人家使用1年。

「今年十月荷蘭剛達成的籌組新政府協議中,明訂每年編列約40億歐元給能源和氣候的計畫、32億歐元給『再生能源補助計畫』,針對不同的再生能源供應商,在年限內補助成本價格和市場價格的差異。」他認為政府需要提供補助和誘因,讓業者可以全力投入綠能產業發展。

發展綠能產業已蔚為世界潮流,經濟部盼透過「2017再生能源高峰論壇—能源轉型,劃時代發展契機」論壇對話,讓國內產、官、學、研界專家及法國、荷蘭、丹麥駐台機構代表,針對台灣及全球再生能源發展趨勢、政策方向等議題進行深度交流,為台灣發展再生能源擬定更明確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