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楊蕓台北報導】「只要有人願意來,那我們就用吧!」偏鄉教師穩定度低,聘用終點教師往往只能將就,影響教學品質。國民黨立委柯志恩12日舉辦座談會,邀集多校校長提供制定《偏鄉教育專法》的意見。不少校長表示應給偏鄉學校更彈性的教師聘用空間,並開闢進修管道,協助代理教師取得教師證,否則僅規定服務年限「只綁得住人,綁不住心。」
柯志恩首先指出,目前法律對於偏鄉定義仍是以量化的「距離」為判斷標準。新北市澳底國小李延昌校長建議,偏遠應從「學生」為認定主體,例如學生數、弱勢生比例、教育資源、師生比等,且指標可使用多元積分方式累加評斷,而不是光用地理位置定義。
偏鄉教師聘用彈性
「只要有人願意來,那我們就用吧!」新北市石門國小校長陳月華說,若師資不穩定也無法掌握品質,像是學校在聘用終點教師時,往往只能抱著「沒魚蝦也好」的態度聘用。新北市澳底國小校長李延昌表示,目前偏鄉教師的服務年限規定應服務滿6年,但實際上教師仍可用家庭、婚姻、生涯規劃等理由離開。
對於偏鄉教師穩定性不足,校長則有不同意見。陳月華建議開闢管道,讓終點教師轉為代理教師,新北市瑞芳國小校長盧娟娟則呼籲增加正式教師聘用員額,或是讓學校針對有意願留任的終點教師,簽定2、3年的合約,保障穩定工作,也減緩教師流動率高的問題。但新竹縣關西高中校長吳原榮有不同看法,他認為提高終點教師的鐘點費,是最直接留住教師的方式。
桃園市介壽國中校長傅美琴補充,教師流動率高是問題,但「不流動」也是問題,由於校內教師不足,教師很難抽身外出參加研習,因此除了增加偏鄉學校的教師聘用員額,也建議制定不受《教師法》限制的「偏鄉教師證」,讓有意願的老師安心投入偏鄉教育,穩定師資。
開闢進修管道
「有的代理教師甚至教了10年以上仍沒有教師證。」陳月華指出,目前教師培育管道過於限縮,代理教師很難轉任正式教師,她建議針對偏鄉學校開闢管道,先由偏鄉學校推薦教師,讓有長期代理經驗的教師到教育大學進修,並協助取得正式教師資格,認為此法應能實質且長遠地吸引教師留在偏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