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神、移工換工作 逃離現職不同命

蔡旻豪 2017/09/11 14:56 點閱 15845 次
移工團體在行政院門口呼籲同為轉換工作的賴清德改善勞工制度。(photo by 蔡旻豪/台灣醒報)
移工團體在行政院門口呼籲同為轉換工作的賴清德改善勞工制度。(photo by 蔡旻豪/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蔡旻豪台北報導】「賴神逃跑當院長,移工逃跑中九槍!」多個移民團體11日在行政院門口呼喊口號,針對移工無法轉換雇主只能逃跑,卻遭警開槍身亡事件表達訴求,認為政府應修法允許移工自由轉換工作。台灣人權促進會質疑,新上任的行政院長賴清德同樣轉換工作,他應站在外籍勞工權益角度想一想。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3條規定,移工不得自由轉換雇主,導致移工來台時除了要先背負約15萬台幣仲介費之外,遇到勞資爭議時只能不斷忍讓,忍無可忍想要轉換環境;但雇主卻能以「就服法」第56條通報逃逸。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指控說,此法已被扭曲成雇主用來剝奪移工人身自由的工具。

扭曲就服法原意

「有看到哪位在台人士想要轉換工作時卻被警追捕?」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許惟棟指出,移工逃跑的於核心問題在於「就服法」無法自由轉換雇主,頂多是觸犯行政法令而非刑事犯罪,應是屬於移民署業務範圍,而移工卻要遭受警方查緝。加上現今社會輿論將「逃逸外勞」污名化,更讓警方查緝有了正當性。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施逸翔認為,部分移工因為提出勞資爭議,或離開工作現場對外尋求幫助,被僱主以「就服法」通報逃逸,而雇主申請只需要一張書面即可通報,完全不需要實質審查。變相成為雇主用來對付不聽話、提起勞資爭議移工的工具,完全剝奪了移工的人身自由、工作權、居留等權利。

籲賴揆促修法

「賴清德上任行政院長與移工同樣都屬轉換工作,處境卻大不同!」移民團體批說,賴清德台南市長任期還沒有做完,他就選擇轉換工作,而且如同救世主一般的降臨了行政院,變成行政院長。

移民團體強調,這些外籍勞工因為制度上規定不能自由轉換雇主,所以當他們想要換工作的時候,就會變成逃跑外勞,而且如同罪犯般的被警察追捕,導致大家可以看到這樣的慘案,亟須府會關心。